晃荡的时候,她就在楼上看着他。

不小的人蜷成一团,蹲在地上,像一颗蘑菇。

她的目光一寸寸挪过去,将他的模样尽收眼底。

炽烈的阳光下,他蹲在角落里,忙着手上的工作,衣服都被汗水浸湿,正常人都该被热得受不了,他却依旧懒懒散散,一点都不着急的模样,分明就是故意在消磨时间。

她也不急,站在有遮挡的地方,静静地看着他。暴露在阳光下的脖颈已经冒汗,晶亮的汗水在黝黑的皮肤上反射光芒,他弯腰的时候,背部衣服被拉紧,勾勒出他背部的肌肉线条。几分钟后,他用手背擦了擦脸上的汗,弄得一张脸脏兮兮,整个人都像是在土里滚过一样。

乐美想,脏得像狗。

“像狗”在她这里不算是贬义,也称不上褒义,它只是她对李致忱的一种形容。

很小的时候,她便觉得李致忱像狗。再细想,似乎也是从那天开始,她便将李致忱看作她的所有物。

那时候她还在上小学,跳级考试通过之后,父母答应满足她任意一个愿望。

当时的她其实没什么想要的,她什么都不缺。冥思苦想的时候,她突然想起每天放学后都会看见的在卖牛奶的阿姨身边的那条大黄狗。

不管天热还是天冷,它总是温顺地依偎在奶奶脚边,永远不会离开一样。

她观察它许久,发现它的眼睛很亮,眼神也总是温柔。她也摸过它的脑袋,毛发顺滑,她的掌心都暖融融的。大黄狗甚至很亲她,很喜欢用脸去蹭她的脚。

所以她说:“我想养狗。很大的那种。要眼睛亮亮的。”

可是父母却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她,理由多得乐美都反驳不过来。她失望了,也从父母坚决的言辞中得知自己养狗是一件不可能实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