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比你主人可爱多了。”
他打开车门,把东西放车上,车里的薛铃往后缩了缩,又探头看狗,一副又怕又想玩的样子。
闻九则看看脚边的狗,突然问:“想养狗吗,不然我们把泡芙带走怎么样?”
薛铃:什么恶霸表哥啊,这和过年走亲戚把人家孩子玩具带走的人有什么区别。
她迅速摇头摆手表示拒绝。
她对狗的兴趣是“叶公好龙”,不动的时候觉得狗毛乎乎可爱,动一动靠近时又觉得怕了。
而且,她也有养“狗”啊。
聪明的时候像边牧,惹祸犯贱的时候像哈士奇,谁敢说闻九则不是狗!
反正当初她刚刚认识到闻九则的本性,被他气到无语的时候,她就悄悄安慰自己,就当他是狗吧。
想想那些养哈士奇的人,也会被家里的狗狗气到,好歹闻九则还不拆家,又能听懂人话。
这么一想,对他的包容度陡然就上升了。
不知道薛铃在想什么的闻九则,还以为她是因为当初被狗追心有余悸,不想看到这条大狗,遗憾地放弃了这个念头。
他还想让他的傻子表弟也体验一下,自己在乎的被突然送走,是什么感觉。
等他哭着追上去,再把狗还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