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小盒子,在她面前打开。

沈遥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一瞬间连呼吸都忘记了。

那是一枚钻戒。

就是……怎么说呢?

钻石挺大的。

这是沈遥对此唯一的评价。

他有些无奈地笑笑:“准备的仓促了点,就当是订婚的戒指吧。”

“你什么时候买的?”

“一个小时前。”

谢从行颇为正式地单膝跪地,轻轻给她戴上,尺寸正合适。空荡荡的中指骤然多了个十分闪耀的钻戒,沈遥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惊倒是惊到了,喜就不一定了。

看到沈遥一直瞪着钻戒的样子,谢从行有些疑惑:“怎么,你不喜欢吗?”

沈遥没明说:“结婚的时候也要用这个戒指吗?”

“当然不是。”

到时候还得慢慢挑选款式、订做,少不得要花费两三个月的时间。

“那到时候我来选。”

好吧,他已经知道她对这款钻戒的评价了。

沈遥晃了晃右手,璀璨的钻石在灯光下熠熠生辉,“这个实在太招摇了……”

自古财不外见,更何况这颗在阳光底下估计能闪瞎人眼的鸽子蛋,她真怕招来什么异样的眼光,或者走在大街上被人抢劫。

“这算什么,上个月,花家的人在香港苏富比拍卖会上拍下了The Raj Pink,那才叫招摇。”谢从行给她看了朋友圈里的照片,粉红的枕形大钻石格外耀眼,“37.3克拉,2541万美元成交。”

沈遥汗颜。

打扰了,是她太浅薄。

沈遥望着手上的戒指,忽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