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焕臻忽然理解了这件衣服存在的价值。

他诚实地说:“好看,很配,不难受。”

程翌明问:“那现在你愿不愿意穿它?”

程焕臻认真思考,判断半晌,最终还是摇摇头。

他说:“我不想穿,小叔。”

程翌明这回却没再生气了。

他点点头又从边上拿了件亮绿色的衣服,自己穿上。

亮绿色的衣服落在小叔叔身上,极有活力,瞧着就像是树林里长得最为旺盛、最有生命力的那一棵苍天大树。

小叔叔试穿完毕,询问他的意见,又将这衣服脱下,让他进行尝试。

程焕臻思考许久,再次摇了摇头。

小叔点头,把衣服又一次放回到边上。

接着亮红色、嫩粉色、蓝绿色、深紫色……

各色衣裳,在小叔身上全都轮了一遍。

程焕臻觉得,自己的视野要被这数不清的色彩残留染成调色盘了。

其中少许几件衣服,勉勉强强地也在他身上试穿了一遍。

程焕臻不知道小叔叔为什么要这么做。

可他今天白天的安排就是陪着小叔叔,这是祖父亲自下达的工作。小叔叔想做什么,他就得配合小叔叔做什么。

终于,小叔叔拿进试衣间的这些衣服全部都被试了个遍,小叔叔将他定在试衣间里不许他动,不一会儿,又从外边抱来了一大摞衣服。

不知道究竟试了多长时间,所有衣服总算都被试了个遍。

程焕臻长长舒出一口气,像是终于完成一项艰巨的任务。

很好,上午的事项基本完成,接下来花40分钟前往小叔叔想吃的那家餐厅,然后下午……

小叔叔的声音打断了他。

程翌明催促他说:“快,把手机拿出来。”

程焕臻疑惑:“嗯?”

程翌明掰着指头回忆着:“对亮金色感觉还行,但不喜欢穿亮金色的衣服;喜欢深红色,但对深红色的衣服接受程度一般;最喜欢的是深蓝色,同样对深蓝色的衣服也最为喜欢……”

“总结!你不喜欢穿太亮、太显眼的衣服,更喜欢深色系、成熟风的衣服,领子款式上特别喜欢立领,对标准领和温莎领一般喜欢,特别不喜欢伊顿领和古巴领,不喜欢长度在胳膊肘以上的衣袖,最喜欢平袖口,不喜欢反袖口、开叉袖口和三纽扣袖口,你还喜欢把衬衫扎在裤子里……愣着干什么?快打开你手机的便签本记下来呀!”

小叔叔这会儿已经将他带出了试衣间。

他的身上正穿着一件深蓝色的长袖立领衬衫,衣摆习惯性地被他扎进了裤子里。

他愣愣地看着小叔叔,只见小叔叔眉毛扬起,得意洋洋地将他拖到全身镜前,双眼灿烂而阳光地含着笑意。

小叔叔说:“你看,哪里无所谓?你分明也是有喜好的。我都帮你找到了,你快记下来,别回去就忘了!”

程焕臻:“我……”

他的声音一出,嗓子就像被噎住了。

莫名汹涌的情绪从胸膛诞生,向外席卷四肢,鼓鼓囊囊地像是要撑破他的全身皮肤。

尚未摘牌的衣服与肌肤触碰的每一处地方,在这一刻忽然都像是被勒紧了一般,无声提醒着它的存在。

他被小叔叔逼着看向全身镜。

镜子里的青年眉眼冷静而浅淡,什么颜色都没有,什么情绪也没有,程焕臻自己看着,都知道这是个无趣的人。

然而目光向下。

沉稳的深蓝色衬衫落在小麦色的皮肤上,立领恰好卡在颈骨凸起处,贴合而利落地在肌肤上划出一道杠,一下就将整个全身镜里的模样映衬得生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