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来听课肯定也是他故意的。乔奉天笃定地在心里腹诽,一面顶了下鼻尖,一面按了按热起来的颧骨。
第70章
说郑斯琦故意,他承认。可目的单纯,无非灵光一闪,恶趣味想让对方来听自己的一堂课。非要追本溯源问兴起的原因,没有,是单摆搁浮着的念头,既无厘头也不成熟。
他抬臂挽袖敲键盘,乔奉天的在下面注视他的视线,郑斯琦都感受的到,因为那和学生投过来的目光不一样。学生的目光单纯只是一个动作,他的不一样,他的复杂细微,柔韧到超过一寸之后又能徘徊地收回去两尺,既犹豫,也直捷热忱。
文字里有人把个别目光形容为蛛丝,即是说眼神中附有粘性与饱满情绪,像是能揪住人牢牢不放,算不上褒义;郑斯琦觉得乔奉天的目光里,也有这样的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