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主人面上依然是温和的笑意。
沈均立马恭敬地双手捧开主人的手和腿,去沙发下端端正正地跪好,一丝不苟地稽首下拜,额头在掌背停留许久,再抬起头时,眼底已经蓄了一汪盈盈的泪水。
“好端端的,怎么哭了?”明焕叹息道,将腿放下置于他两侧,坐在沙发上想把人捞起来,向来顺从的小狗却怎么也不愿动,便只好弯下上半身,搂住了他,轻轻拍打他手感细腻的后背。
“主人,谢谢您的回应,您的小狗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狗。”沈均说完,又抱着蹭了蹭胸膛。
他从小便爱慕主人,明明比主人大一岁,明明主人私底下叫他哥哥,他却是更依恋对方的那一个。只要主人愿意让他亲近,他就无时无刻不想往主人身上贴,或者让主人摸一摸他。
事实上,他的主人也很喜欢抚摸他茂密的头发和滑嫩的肌肤,明焕边抚摸边摇头笑笑:“这样就最幸福了?你的愿望未免太容易满足。”
沈均连忙摆了摆脑袋,往主人的怀里轻轻地拱,认真地将心里的想法和盘托出:“说一千句,一万句,十万句,只要能换来您回应一句。于奴才而言,就是一生中最值得庆幸的事情。”
这番话不得不又让人联想到小狗写下那些信件时,是怎样盛大的绝望,和渺茫的期望。
沉默了好半晌,明焕从喉间挤出两个字:“笨狗。”
主人说什么就是什么,沈均乖巧地靠着主人,知道是在说自己,还小声地“嗯”了一声。
明焕被小狗傻乎乎的忠心样子逗笑了,补充道:“一只被主人喜欢的笨狗。”
27 叫哥哥。(?????后??穴?????塞葡萄/射尿/舔尿、?????精?????液????、葡萄汁混合物)
【作家想说的话:】
想要多多的评论(っ?з??????
黄昏,落地窗外晕染温柔的暮色。
明焕惬意地半躺在长沙发上,手里拿了沓文件,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着。沈均坐在主人身侧,修长白嫩的手指细致地剥下葡萄的外皮,捻着底部送到主人嘴边,再扔掉手里剩下的皮,一刻也不敢停地为主人剥下一个葡萄。
即便带了手套,也要保证奴隶的手指全程没有触碰主人入口的食物。
主人喜欢一切有关葡萄的食物,葡萄酒、葡萄汽水、葡萄味糖果、葡萄慕斯蛋糕……
当然,最喜欢的还是葡萄本身。但是葡萄吃起来又麻烦,自然没有主人亲自动手剥的道理,主人又嫌奴隶们是卑贱之躯,只乐意吃沈均剥出来的葡萄。
小时候给主人剥葡萄,就能把他一个小孩累得手酸上一天。不过但凡他嘀咕一声累,主人就会握着他的双手,用又白又嫩的手帮他揉一揉。
主人厌弃他之后,就再也没有吃过他亲手剥的葡萄。因此现在仅仅是剥葡萄给主人吃,就能让沈均满心欢喜。这样乏味单调的作业,他却开心得全然感觉不到手指和手腕的酸痛。
更别提主人赏脸吃下葡萄时,嘴唇会时不时扫过他的指尖,即使隔着一层手套的塑料薄膜,也足够让他有一瞬心悸。
他贪恋主人的一切,主人的一切都对他都有莫大的吸引力。而又是何其有幸,他才能再度被允许陪侍在主人身旁。
“不用剥了,先不吃了。”吃完再度递来嘴边的一颗,明焕说道。
要不是看小狗剥得欢快,自己早就吃够了,“善良”的主人腹诽道。
沈均应“是”,用嘴叼着手套指尖处摘下指套,舌尖不经意扫过残留的汁液,想象那是主人的嘴唇曾停留的地方。
其实沈均清楚地知道,如果他乞求主人亲亲他,或者想要吃主人的唾液,以主人想要补偿他的心态,想来不会拒绝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