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过,可那双眼睛却像连着心,总敛藏着与之相反的深情,眨眼慢慢,和嗓音一样附有磁性。

因为太好看了,我在自己的精神试图制止行动之前,就凑上去舔了一口他脖子里咸津津的汗,皮肤表面有运动后发散的余热,肌理细腻。我又把嘴唇贴在他锁骨的下凹处,明目张胆地占他便宜。

然后事情的发展就有些欲罢不能。

他一下子被我点着了,两手从我腰间钻过,拽得我坐在他腿上,带着那一身馥郁的荷尔蒙香味把我搂得死死的,不容挣脱。

圈椅不堪重负地吱了一声,椅子腿摩擦地板,他抱着我滚到地毯上。

我手里捏不住的草稿纸洒了一地。

这是我写给他的歌。

他说,录音棚的隔音效果挺好的。

第88章

事毕我喘匀了气,腿从两边圈着他的腰,坐在他身上歇了好一会儿,才以手捶捶他的肩膀,哑着声音说,让我出去一下。

我的意思是让我出去看看时间,顺便归置一下我可怜的歌词,他却不理睬这祈使句本身,把汗都蹭到我脸上,回道,你先让我“出去”啊。

边说边动了动还埋在我体内的那东西。

我惊呆了。一个人不要脸的程度主要取决于他开黄腔时的语调有多么恬不知耻。

见我被噎得脸红脖子粗,干瞪着眼半天没动静,他笑笑,打横抱起我直奔浴室冲澡。

回来我把这手稿当做给他的礼物保存好,暂时不打算把它公开,出于一种小小的私心。兴许我将来想通了会乐意把它录制出来,或把它送去唱片公司碰碰运气,但我现在只想把它留给我喜欢的人,为了这份独一无二。

情人节那天是大年初六,他有事出差,我在家看家,而夏皆去了单身聚会。

我见过夏皆的朋友们,有些是她在咖啡店认识的,有些是朋友的朋友,还有些缘分始于在洗手间里借过一张纸巾,女人们的友谊常使我匪夷所思。那群家长空有威严之表,实际上就是一群大孩子,早已超出了我对现如今中青年群体的理解,奔放得惊人,包下整间酒吧开派对,叫嚣着“不脱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