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一次正式录歌,或许这在那些职业人眼中,是像吃饭喝水一样稀松平常的活儿,但是在我这里,不容许自己出一丁点儿差错。

傍晚,费娜和工作室的人回去以后,我到楼下吃了晚饭,借着这个时间告诉夏皆和宫隽夜,已经做好了通宵的打算。

我觉得一个人拼尽全力去做一件事的样子还蛮帅的。

等整栋楼的人差不多都下了班,门卫都没影了,我回到录音棚串词。不多时我就发现,唱起来是比看起来困难得多,我放了费娜留在电脑桌面上的纯音采样,没了可以模仿的对象,纵使我有优势也无法发挥,进度极慢,让我有点儿沉不住气。

九点过后,我从闷热的录音室里出来中场休息,想顺便找点喝的,忽然听见有人敲门。

我事先有了预感,但心里还有些不确信,开门一看,宫隽夜站在外面。

我嗓子发干,吞了口口水,“……你来了。”

他一只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另一只手撑着门框,视线去黑漆漆的房间里绕了一圈,勾回我的脸,眉尾扬了扬。

我最见不得他这种表情,心里痒痒的。

一副不正经,马上要干点儿什么坏事儿的样子。

“一个人过夜多无聊啊。”

我平移着挪开身子,放他进来,“我今晚得把歌词练熟。”

“你练你的,”他说,“我只是想多跟你待一会儿。”

我没说话。

录音室以外的房间没开灯,他没嫌黑,也没立刻坐下,而是指指门外,歪着头看我:“渴吗,早知道给你买了水带上来。”

我看他要走,连忙拦住他,“我去吧。”

“大晚上的,你这么帅被人劫色怎么办。”

这么油腔滑调似乎不像我,我也觉得别扭,抬起来的手又垂下去,抓着工装裤粗磨的裤边。

他却看着我直笑,嘴角弧度缓和,有种纵容的意味。

“好吧。”

其实我是看他累了,眨眼的频率和松脱的站姿都显露出疲态,一想到他白天的工作和应酬,我就不愿意他再跑来跑去的。

陪我熬夜也是。

哪怕是无足挂齿的小事也好,让我为他做点儿什么。

很想很想,为他做点儿什么。

我没再多说,推开门,乘电梯下到一楼,大厅和走廊里冷冷清清,整夜不眠的亮着灯,一个人都没有,夜里降温,晚风有些透骨。我走得快,在自动贩卖机前叮铃哐当的投币,买了两罐柠檬茶,不知道他喜不喜欢。

回到楼上,我拧开幽暗房间的门锁,刚想说话,却发现他斜倚着沙发靠背,手臂仍抱在胸前,阖着双眼,已经睡着了。

于是话被我咽了回去,像咽下一口恬淡的温水。

我在黑暗里站了一会儿,用烟灰缸压住桌子上在夜风中簌簌翻飞的歌词本,拉上侧窗的窗帘,呼吸放轻,怕惊扰了蛰伏在他眉梢的月光。

“这很难说,信你爱的比我多

心在梦游,孤单升空成烟火

留恋人间为你,一念红尘破

窃喜,笨拙,烦请放过我

Hey,你是谁的花朵

我是一片天鹅绒,就等你降落”

这真有趣。我想,我还没对一个人产生过这样的感情,每看他一眼,都像是重新喜欢上他似的。

作者有话要说:

倒数第二段的歌词是我写哒(。-.ω'-)夸我不要停!

第70章

我把一首歌唱了四十来遍,一旦出错卡壳就在本子上做个记号,重来时着重练习那个段落,循环往复,明明打心里是不愿磨洋工的,盯着题词本的眼睛却几次三番背离意志,瞭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