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您就替那孩子打流氓了?”

周靖阳勉强参与了事件的尾声,在了解完过程之后,难得放下宫隽夜翘班的恶习不谈,十分怀疑这份助人为乐背后的本质:“说实话,挺出乎我意料,这么一看少爷您的形象在少年儿童的心中还是相当高大伟岸的。”

“你们这些知识分子到底会不会夸人。”宫隽夜不服气,“打完流氓还送小朋友回家的我难道不帅吗?”

作为一个不为五斗米折腰的知识分子,哪怕面对自己的顶头上司,周靖阳依然冷静地否认了:“我认为没有任何一位心智健全的成年人会幼稚到去十四岁孩子眼里找存在感的。”

“……”

那么,是渴望着那份信任的虚荣心吗?

“可是他看着我的时候,”宫隽夜说,“眼里像有星星似的。”

等他再一次和这颗星星相遇,是在一家名叫“破晓”的酒吧里。

那天下着大雨,他逃掉了一场烦人的宴会。当年宫维彦也时常扮演场面君子,跟人有陪不完的笑碰不完的杯子,如今这角色换成自己,反正他逃了,这并不丢脸,也没人敢嘲笑他。即使他淋得浑身湿透,晕头转向,领结都扣不上,仍记得那孩子打工的酒吧。

是的,他偷偷做过功课,在搁置了整整三年之后。都怪这世道太平,害他没有什么乐趣,只好去关注一个穷得龇牙咧嘴的倒霉孩子。

他知道很多事,知道这孩子在哪儿上学,知道他周末会去看管自家的杂货店,知道他喜欢音乐所以总是戴着耳机,知道他缺钱,知道他的名字叫“夏息”。

但他还是想亲口问问那在灯下唱歌的少年,你叫什么名字?

这是个没有星星的夜晚,他循着歌声传来的方向,推开酒吧虚掩着的门,惊叹于那份挣脱他理智的吸引力,终于接近了某个悸动的秘密。

他像一只贪婪又老练的狼,误入了年轻猎人的花园,讨一口水喝,想得到抚摸,渴望那指尖的触碰,恨不得连尾巴都摇起来。

“我叫夏息。”少年说,“‘自己’的‘自’,下面一个‘心’。”

自己的心。宫隽夜跟着默念,得来得太容易,让他有点得意忘形。

“我姓宫,你可以叫我老宫。”

这本是一句俏皮话。他只是酒上了头,可以为自己的冲动不负责任,想捉弄他,看他窘迫,看他局促,看他因为少不经事而手足无措。

少年却连同耳朵都羞红了。

事情的发展有点儿不受他的控制,自己出的谜面却没猜到迹底。

他从没醉得如此离奇,以至于心尖上冒出这样荒唐的两个字。

爱情。

(十三)

人在黑夜里,会向着光走。

这不是执迷,是本能。

事到如今宫隽夜必须要腆着老脸承认,他对一个比他小九岁的高中生有了点儿不该有的兴趣。

他觉得他到了现在这把年纪才去谈爱情,实在是不切实际。

他虚心地请教周靖阳:“我什么时候才有资格谈恋爱啊?”

周靖阳半天没弄懂他指的是什么。

我憧憬一颗无比美好的灵魂。听好了,不是漂亮的脸蛋儿也不是曼妙的胴体,那些我早就玩儿腻了。一个一无所有的孩子,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不幸,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努力。他那么好。全世界的孩子都像他一样好吗?我猜不是,这样的人我迄今为止只遇见了一个,我不能错过他。我拥有一切他没有的东西,他也拥有我向往的东西,我想给他,又怕他不要,我该怎么办?我要拿什么去和他交换?如果我想得到他呢?他愿意被我占有吗?

这无关性别、无关移情和自我满足,我爱上他的那个夜晚甚至没有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