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他说完就走,走了两步又回头:“对了,你叫什么?”

“我叫季厌。”

“改天去家里吃饭,我住306。”

“好……”季厌抬手,指了指出了门往右的方向,“我住拐角尽头的310。”

“再见。”

“再见。”

演员没看到自己出场,季厌看到了。

屏幕里的孟经艺是少年模样,看着比现在青涩很多,眼睛又黑又亮,那是一张天生适合在荧幕上展示的脸。

他演的是个失足少年,演技真的好啊,那双眼睛很容易把人代入到角色世界里。

季厌跟着电影里的他,一起快乐,一起难过,一起悲伤……

他忍不住想,如果孟经艺没病,或者没遇见那个金主,他现在可能还在拍戏,可能早就万众瞩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