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审讯警察问了他这样一个问题:“这些人跟你无冤无仇,你不觉得他们死的很冤吗?”
张明高是这样回答的:“我没想过这个问题,我弟弟没钱治病,快病死的时候,谁管过我?我爸被冤枉的时候,谁管过我?我家里吃不上饭,全家快饿死的时候,谁管过我?碰上我算他们倒霉吧,没什么冤不冤的。”
连续出了这么多案子,警方的调查也一刻未停,通过这几起案件现场的火药残留物,警方已经追查到了张明高当年购买火药的渔猎商店,但由于时间太久了,渔猎商店的工作人员,也没有提供出什么有用信息。
按理说做了这么多案子之后,张明高的胆量和手法应该都没啥问题了,不过接下来,他还是没有去报仇,而是开始弄钱了,方法很简单,那就是偷。
用张明高的话来讲,他一切犯罪行为,都是为报仇,他原话是这样说的:“我把仇人都杀了之后,肯定就得跑路,没有钱肯定不行。”
这次张明高找了一个同伙,叫陈继贤,由于张明高的卷宗中,并没有陈继贤的详细信息,只知道这人是他的初中同学。
1988年10月3号晚上,两人撬开了武汉市烟草公司汉口批发部的仓库,搬走了价值8300元的香烟,随后以4000元的价格卖掉。
1989年4月28号晚上,两人又撬开了武汉市长虹袜子厂的财务室,拿走了7000元现金和2900元的国库券。
有了钱之后,张明高开始考虑报仇的问题了,但一想到要杀那么多人,张明高又觉得手里的枪不太给力,想要干大事,必须得有一把正规的枪。
这玩意自己肯定是做不出来的,只有警察那里才有,有了两次偷盗经验之后,张明高别出心裁,决定去派出所里偷一把出来。
第77章 武汉连环杀人案张明高(三)
经过一段时间的踩点观察之后,1989年12月10号凌晨三点,张明高带上一副手套,来到了武汉市道家巷派出所。
估计警察压根就没想到,竟然有贼胆子大到敢对派出所下手,所以派出所的防范措施并不严格。
张明高爬上了派出所的墙头,翻到了二楼的阳台上,撬开了一个办公室的窗户之后,偷偷的钻了进去。
张明高从这间办公室里,找到了一把五四手枪,还有一百零七发子弹,另外又翻到2900块钱现金,没费吹灰之力,不但枪到手了,而且还有意外收获。
张明高回到家之后,赶紧研究这玩意怎么用,他从来没用过正规的枪,研究之后发现,偷来的一百多发子弹里,有七十发是六四手枪子弹,能用的只有三十七发。
当天下午五点多,张明高骑着自行车来到郊外,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试了几枪,除了枪法不太准之外,其他的都让他非常满意。
这玩意比土铳强太多了,而且还是连发,但威力究竟怎么样,还不是很直观,不过也简单,出去找个人试试就知道了。
偷枪后的第三天,12月12号早上五点左右,张明高带着装满子弹的五四手枪,来到了江汉区中山右巷附近,这次他没有骑自行车,应该是觉得骑自行车影响发挥。
很快他就遇到了一个男的,这男的姓张,当年27岁,是湖北省新华印刷厂的工人。
张明高几步追了上去,对着他的胸口就开了一枪,张某被打倒在地,并没有当场死亡。
但枪声吸引了远处几个人的注意,张明高没敢久留,撒腿逃离了现场,事后张某经抢救无效后,在医院里死亡。
张明高转了一圈,又来到了不远处的舞台巷,他也不知道刚才那个人到底能不能死,决定再找个人试试。
这次他遇到了一个小伙,这小伙姓谭,当年21岁,在附近的一家熟食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