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击证人的证言,此案一共是三人所为,那么当务之急,除了对在逃的马汉庆展开追捕之外,就是确定第三个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通过对周望弟的人际关系排查,张军很快就浮出了水面,不过当警察去他家里抓捕的时候,张军早已经听说了三毛的死讯,离开了武汉。
警方马上对张军的亲朋好友展开调查,当调查到他妹妹的时候,得到了一个重要线索。
张军的妹妹在证言里这样说道:“1月14号上午,张军来找我,他说要去石家庄看一个狱友,想和我借1800块钱,我说手里没有钱,他又改口说用零钱和我换,但我兜里确实没有,我打开钱包让他看,他看了一眼,把钱包里的一张名片拿走了。”
根据张军妹妹的回忆,那张名片是她的一个朋友,这个人姓刘,是北京清河百货商场的经理,两个人有业务上的往来。
根据这个线索,警方顺藤摸瓜,马上找到了这个姓刘的经理了解情况,让警方没想到的是,此时张军正在刘经理这里。
1月26号中午11点,警方在刘经理为张军提供住宿的一处居民楼中,将张军抓获。
刘经理的证词是这样说的:1月16号中午,张军拎了两瓶茅台和两条红塔山,来单位找我,我俩之前在武汉见过一次,我知道他是张梅(张军的妹妹)的哥哥。
张军告诉我,他现在在新世界公司上班,这次来北京,是想了解一下北京地皮的情况,如果行情不错的话,公司可能会过来投资。
我带他在附近转了转,晚上的时候,他突然跟我说来的比较匆忙,想和我借点钱,当时我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但碍于他妹妹的面子,就借了他4000块钱。
晚上我请他吃了顿饭,吃完饭他又说不知道去哪住,想让我给他安排一个住处,我正好有个房子空着,就把他安排在那里住下了。
后面我又过去几次,请他吃了几次饭,他告诉我有几个项目需要考察,要在北京待一段时间,有张梅的关系在那,我也不能多说什么。
到目前为止,马汉庆在逃,三毛畏罪自杀,所以唯一能交代清楚事情经过的,就只剩下张军了。
在张军的卷宗里,一共有八次提审记录,关于作案前后的流程,对比八年之后马汉庆的口供,并没有出入,但一涉及到赃款下落的问题,张军要么避而不谈,要么前后回答不一致,总之他一口咬定,自己并没有分到钱。
以下内容来自警方对张军的第三次审讯记录:
警察:当天你和马汉庆分开之后去了哪里?
张军:我坐公交车回家了。
警察:你之前说是打车回去的,到底是坐公交车还是打车?
张军:坐公交车。
警察:几点到的家?
张军:上午十点半左右。
警察:到家之后干什么了?
张军:去了一趟我家旁边的农贸市场。
警察:去农贸市场干什么?
张军:他们把车里剩下的一袋子零钱给我了,我去农贸市场想把零钱换成整钱,但只换了几百块钱。
警察:一共给了你多少零钱。
张军:没仔细数,大概七千多块钱。
警察:换完零钱之后呢?
张军:又回家了。
警察:1月10号上午11点23分和11点26分,你家电话有两个通话记录,一个是打给周望弟家里的,一个是打给你爱人单位的,是你打的吧?都说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