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里,天空透着漂亮的紫红色。何咏轩看向前方,程念站在那里,夕阳洒在了他的肩膀上。

“瘦了,你。”程念笑呵呵地走过来,他身上穿了件不平整的白色T恤,正面画着一只戴墨镜的猫,黑色短裤皱巴巴的,外加一双白色拖鞋,上面的黑色印花写的是NAIKE。

在富贵场里程念可以如鱼得水,在小镇街边的土路上他也并不突兀,他是清水白纸一样的人,融入任何地方都不费劲。

当着车站十几号人的面,何咏轩并不避讳,向前迈几步紧紧将程念抱入怀中,在他耳边说:“你倒是胖了点,也黑了点,比之前好看了。”

程念被风尘仆仆包裹着,格外安心。

他们要一路走回宾馆,小镇不大,也就十几分钟的路程。程念带路,他只来了二十几天,在何咏轩面前熟稔得不像个异乡人。

小镇是旧的,像蒙了尘土。没有整齐漂亮的建筑,也没有宽敞的马路,更没有为了美观而设立的植物。这里的朴实过了头,便透露着一股懒散。

何咏轩踩在破旧的柏油路上,边走边打量,他发现这儿的店面不多,商家多是出地摊。当下已是夏中,太阳未落暑气腾腾,有许多卖熟食和小吃饮料的摊位。

“咱们买半拉西瓜吧,你吃不吃?”前面有个水果摊,程念便问了句。

何咏轩点头,说:“好啊。”

他们在水果摊前停下,程念熟练地用当地方言跟摊主交流,还不忘要了两个塑料勺。

何咏轩惊奇地看向他,待付过钱离开后说:“行啊你,语言天赋够牛的。”

程念得意地仰起头,“那当然了!”

再往前有卖麻辣烫和炸串的,何咏轩多看了两眼,程念问他吃不吃,他摇了摇头,说刚车上吃了,现在还不饿。

程念住的宾馆是镇上条件最好的一家,他和前台大姐混得关系不错,大姐老是给他送小零食。

他们两个都没想着再多开一间房,而是自然地往程念住的房间去了。

“环境还挺好的。”进屋后,何咏轩扫视了一眼评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