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明风刚走出来??,就看见王雪娇扬起笑脸,站起身,他还以为王雪娇的笑脸是为了他,嘴角微微扬起:“你还没走?等我?”

“不是,我的狗来接我回去。”王雪娇指了指正在疯狂转圈圈的轩辕狗剩,它刚吃了一根火腿肠,还没吃够,企图把背包里的火腿肠再甩一根出来??。

“好可爱的小狗,追自己尾巴玩。”程明风微笑着:“介意我抽烟吗?”

王雪娇摇摇头,反正过几秒就走了,你爱抽就抽呗。

程明风从口袋里摸出一个浮雕着花朵的香烟盒,摸出一根细长的香烟,香烟外皮是咖啡色的。

“MORE?”王雪娇问道。

MORE是市面上唯一一款女士烟,特点是纤细,带着薄荷味儿,美国进口,九块钱一包,不少时尚女性或是叛逆少女都会叼一根,以示自己在精神上强悍如男人,不受贤妻良母的好女人法则的束缚。

程明风轻笑出声:“不,这是我自己卷的烟,不呛人,要不要来一根试试?”

“不用,谢谢,我不抽烟。”

王雪娇对用某种符号化的东西来表示叛逆不以为然。

想她抽烟喝酒烫头,一件都没干,就已经在溧石镇声名远播了。

跟她一比,说张英山是浪子小白脸也不算特别冤枉。

毕竟王雪娇可是亲眼看看张英山进了慧娴雅叙!啊,不是,是觅爱夜//总会。

王雪娇立志,这次,她要重新打造一个形象,就算是反派,也起码是一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反派,要跟教父平齐,至少也得是蒋天生蒋天养的水平!

“余小姐刚才演得真好,难怪在溧石镇上各个剧组都抢着想要你。”

“一般一般。”王雪娇悲伤地想,他们哪里是因为我演得好才要我,完全是要我当靠山。

“太谦虚了,你是怎么出名的,我非常清楚。”

程明风的手探进内袋,然后,缓缓掏出一把枪,对着王雪娇:“好演员,就应该死在角色里。”

王雪娇看着程明风微微一笑:“你也喜欢李碧华的《霸王别姬》?”

“我不喜欢小说的结尾,没意思,一出好戏,就应该在高潮戛然而止,而不是让人看见许多年后他们迟暮而平庸的模样。”程明风的手指扣下扳机。

枪口跳出一簇蓝色的火苗,火苗将香烟点燃,程明远对着窗外缓缓吐出一口烟气:“抱歉,开个小玩笑。”

“我觉得好笑的玩笑,才是玩笑。比如这把刀,我就觉得很好笑……”

王雪娇右手那把银亮色带血槽的匕//首尖慢慢从程明风的肝脏处移开,她用手指尖轻轻地按了一下刀尖,刀尖轻快地缩了回去,是演戏用的弹簧刀。

一切都在电光火石之间发生,就连程明风都没有看清楚,王雪娇的匕//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他也不确定,如果刚才他掏出的是真枪,那么王雪娇的刀子会不会也是真的,在子弹射穿王雪娇的时候,那把匕//首是不是也要在他的肝脏上开一个大洞,让他痛苦的死去。

身后的沉稳的脚步声,是他早已听见的,是与余小姐一同来的那个化妆师,他相信化妆师手里一定有枪对着自己,只是没想到,余小姐并不是一个把希望都寄托在别人身上的女人,有事,她会自己上。

程明风从口袋里摸出一个老式怀表,弹开表壳:“都这么晚了,那我就不打扰余小姐休息了,晚安。”

他欠了欠身,向前走,直至转弯,消失在楼道里。

“你有没有觉得他挺像吸血鬼的?”王雪娇对张英山说。

张英山困惑地摇摇头:“他没那么丑。”

“诶?哦……忘了,你没看过那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