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羽慢慢嚼着炸鸡:“我也哭了。”
“那你怎么没有去呀?”
“妈妈不让我去,我们坐火车走了。”
“为什么走了也不跟程嘉月说再见啊?”
“洪叔叔跟妈妈吵架了,妈妈就带我走了。”
“洪叔叔会给你买炸鸡吃吗?”
“没有,他给我好看的衣服,给我妈妈好看的衣服,还有亮晶晶的项链,还有手镯。”
“你妈妈平时在家给你做炸鸡吗?”
“没有,我妈妈会画画。”
“会画什么呀?”
“小人人。”
王雪娇随手在纸上画了一个火柴人:“这样的小人人吗?”
叶清羽摇头,她接过笔,画了一个圆团团,在左边画了一个三角型,代表鼻子:“这样的。”
虽然画得很草率,但是直击灵魂,王雪娇一眼就看出,这是侧面像。
王雪娇心里一动,掏出一张一百块,放在叶清羽面前,指着上面的四个伟人像:“是这样的小人人吗?”
叶清羽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不一样,你这个太小了。”
“你家的有多大啊?”
叶清羽用力张开双臂:“这么大!”
王雪娇:“……哇~这么大呀!好厉害呀~”
行了,到这里,就开始孩子的幻想空间了,不必当真,画那么大的钱干嘛?
糊墙呐!
·
·
到现在为止,叶美兰觉得自己的罪行,也只不过是替那位“洪叔叔”代为保管一些个人财物罢了,最多算个窝藏,连销赃的行为都没有。
前面之所以撑着没说,是要为自己打造一个深情痴情的人设,刚被抓,什么手段都没用,就竹筒倒豆子似的全说了,她被放出去以后,只怕还会有其他的麻烦。
好歹撑一撑,意思意思。
当审讯干警们再一次对她说“你还这么年轻,你的孩子BLABLA……现在你说出来??BLABLA,如果等别人把你供出来??BLABLA”的时候,她估计着时间差不多了,终于决定开口。
“我也是被强迫的呀!”叶美兰抹眼泪,“我十六岁参加市里的美术比赛,拿了特等奖,是他给我颁的奖,还说我很有天赋,值得好好培养……”
培养从去他家,吃好吃的,穿漂亮衣服开始。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好日子一旦开始,就很难回头。
叶美兰家庭条件不好,也没什么心气,身边的人也都是平平凡凡的工人和职员,一个月两三百块,家里的父母也经常为了五毛一块的事情争吵。
她下定决心离开父母的导火索就是她把一双穿破的袜子扔了,被她妈妈大骂一通,说她糟蹋东西,还没赚钱就会胡造,好好的袜子,打个补丁就能穿,为什么要扔,说她没有小姐的命,得了小姐的病。
越骂越难听,当天,叶美兰就从县城跑去“洪叔叔”家住下,从此再也没有回过自己家。
学也不上了,然后又有了孩子,也不工作,反正每个月都有家用给过来。
跟苦哈哈上班的人相比,这绝对是神仙日子。
“我那个时候年轻不懂事,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已经结婚了,而且不可能离婚娶我,我只是他包养的一个小情人,但是我有什么办法呢,我没有学历,又没有见识。”叶美兰用力擦了擦眼睛。
“他从来不带我出去见他的朋友,我只有清羽……”说到这,叶美兰又抽泣起来。
她是真的不抛头露面,她不是“洪叔叔”的小三,就顺序排位来说的话,大概算小十五。
“洪叔叔”觉得她太年轻不稳重,没见过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