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叙言脑袋上顶着毛茸茸的毛线帽,顶端还带着个可爱的小毛球,脸上被围巾包着,只露出双忽闪忽闪的漂亮眼睛。

闻斯年满意了,带他出门。

没想到天气史无前例的好,蓝天白云,阳光晒得身上暖洋洋。

没走一,叙言就开始发热,闻斯年怕他冷着也给他穿太多了。

他把外套脱了才觉得好一些,塞给闻斯年拿着,自己举着相机跑远几步。

拍拍天空,拍拍街头行人,拍拍河流沿岸,再回头拍拍闻斯年。

两人经过大教堂时,阳光直射在教堂顶端,像是在云层下舒展开的金色穹顶。

闻斯年接过相机,给叙言录了段视频,看着镜头里的人蹦蹦跳跳跑向不远处,拉下围巾,露出一整张笑盈盈的脸,对着镜头转了个圈后,又朝他跑过来。

闻斯年像是明白过来他喜欢拍摄的原因。

相机也和人的眼睛一样,能记录下某个时刻的美好。

但相机又远远比不上人眼,无法描摹出万分之一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