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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年纪小,可寻常良民都不敢招惹,避之唯恐不及。只有酒家女和风月场的伶优喜欢他们,因为模样俊俏,还出手阔绰。
林晗揣摩他话里意思,皱了皱眉,道:“你怎么还跟那些小流氓混在一块过?”
“我在天狼营做事,时常要杀些身份贵重的大人物。他们家里守卫森严,难闯进去,便需要有人替我打探消息。”卫戈轻轻一笑,“这些少年是极好的人选,三教九流都沾,消息畅通,终日闲逛也不会引人猜疑。于是我就跟他们一起游玩,不出一月便成了他们的头儿。”
林晗有些不自在,道:“你小小年纪,就跟混混花天酒地,整日里打架斗殴找姑娘?”
卫戈轻声哄他:“都是逢场作戏,从没真的乱来过。”
林晗越想越不是滋味,道:“是真是假,我也不知道了。”
卫戈搂着他的腰,无奈地笑两声,指掌撩拨着腿根,轻声道:“我那时候是青凤帮的头儿,图腾便是凤凰,盛京城里市井百姓都知道,凡有青凤图腾便是我的东西……就在这里,含宁也留下一个,好不好?”
林晗脸颊一热,仓皇地别过眼睛。他没接触过刺青,却也知道那图案不常出现在腿根上。在这个地方刺青,那也太淫……
卫戈忽然起身,掀开了被子。一阵凉风袭上肌肤,林晗的思绪戛然而止,怔怔地撑起半身,望着黑暗里的人影。
“你等我一会。”卫戈利落地披衣,推开屋门。
林晗缓缓躺下,紧拥着温暖的棉被,被方才刺青的事搅得心潮翻涌,神思昏沉。
半晌,卫戈拿着工具回房,点亮了灯烛。
林晗卷着被子不敢动。他瞅见他害怕的模样,伸手揉了揉林晗蓬散的头发。
“我带了掺了麻沸散的酒,敷在皮肉上就不会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