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林晗对他们印象不算太差。
王致擅长书法,很受士人推崇。林晗看过他亲笔写的词赋,不得不承认他的字着实很漂亮,有股凌霜斗雪的风骨,天下绝无仅有,故而如今一眼便能认出来。
他将手中绢扇合上,仰首向着声音来处遥遥地看过去,瞧见一个气度斯文的白衣年轻人。
但凡白衣者,身份皆不会贵重。那人从容不迫地离了酒案,下楼到了林晗跟前,虽是穿着白衣,但制衣的料子与裁剪非同寻常,赶得上寻常官宦人家的用度。
林晗穿着缁衣,来人一眼便知道他行伍出身,恭敬谦和地行了个交掌礼。没等他说话,林晗便道:“你是他干爹?”
年轻人笑道:“鄙人是百花馆的老板。望英雄怜悯,我们这些开店经商的颇为不易,倘若弄得血流成河,实在不好清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