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2 / 3)

事实摆在这上面,要怎么去权衡这个?

她起身,走到窗前,活动一下身体,开口,“我老家那边就是一个小地方,小县城,在老家,我真的会看见这种情况,比如说,叫招娣来的这种真的会有,而且很多。”

“在那个年代更是会发生的,不仅是这样,卖女儿,送女儿,丢女儿,这些都太正常了,不想要闺女,就把他们丢出去,扔出去,送人都有可能。”

“可能从你的这个角度,因为你刚毕业嘛,很多事情你是想象不到的,你现在觉得这个父母已经不爱这三个闺女了,但是从某个角度来说是爱的,如果他真的不爱这个三闺女,可能直接就送人,卖人,扔了。”

“相比起真的把他们养大,虽然没有让她们上学,这已经算是很好的了,那个时代底线就是那么低,这是一个很事实的问题,所以就我觉得就保留就好。”

毕竟这是甲方的一个要求,在给甲方一句话主旨或者是人物小传的时候。

把这件事提一下,如果甲方不愿意改,这件事情,等以后甲方,要她改剧本的时候。

甲方每一次,都会踩一下这个事情。

说,“你认为我应该怎么样,我就怎么样,我是甲方,我花了钱了!”

“你凭什么让我来听你的话。”

这是这是一个很明显的问题,所以还是不要改了。

李导沉默良久开口,“我同意小雯,不改。”

林瑶瑶继续,“2006 年,女主从上了中学之后,高中就不再上了,高中也是因为没有钱交学费了,女主家里是非常的困难的那种,大姐是另一个层次的妈妈,四弟也是上到初中,就在老家修车了,父母是想要儿子好好上学的,但是儿子不学。”

“儿子也是先天有一点性格上的缺陷,就比较就比较暴怒,可能也是从小溺爱成为的那样的性格。”

“2008 年,女主成年了,在经历了两年的农家生活后,跟同乡魏本芳,和女主一起长大的女孩子,一起就直接出去打工了,那个时代出去一块儿打工,可能就是去工厂,她们进的是服装厂,所有女孩子从小都是想穿好看的衣服,这是一个本能的行为。”

“女主也是一样,和女主的魏本芳同女主一样,有萌芽想说做想喜欢衣服这件事儿,第一个月工资,就是买了一些芭比娃娃,算是弥补自己小时候的一个缺陷。”

她听着林瑶瑶的解读剧本,感受到前期的氛围还是太过低沉。

身体感受到寒冷。

她稍稍撤后,把拉杆箱里的羽绒服拿了出来,披在身上。

窗外的阳光被白云遮住,没了阳光,温度成直线下降。

“2010 年,度过两年的厂妹生活她已经对男人和工厂,感到恶心,女主在这里经历一次性骚扰,但是女主选择了忍耐,并没有报警,这是一个伏笔。”

“2011 年,摆地摊一年,挣了点小钱,因为工厂就是管吃管住,所以能够存下来钱,这是摆地摊的本钱,后续继续摆摊儿,又收留了曾经一个工厂里面认识的一个女孩儿,安潇潇,这个女孩把女主和魏本芳的钱都骗走了。”

“报警,但是钱也没有追回来,女主继续摆摊,租房,吃饭这些日常开销,支持不过一个月,魏本芳决定再次进厂,留女主一个人在外面摆摊。”

“2013 年,摆地摊挣到了钱,开始就是做实体店的想法,做实体店最开始做就是租房被骗,然后实体店做得越来越好,又招工人,三妹穆涵义,大学毕业,来帮女主。”

“因为父母就是没有想供穆涵义上学的意思,但是她自己靠好好学习,拿奖学金,那时候上大学是非常的艰难的,三妹完全是靠自己的奖学金或助学金,假期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