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2 / 2)

北,当然要戴个墨镜防晒。

五人都穿着冲锋衣、工装裤和登山靴,肩上的乐器犹如随行的背包,好像即将奔赴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来到前台亮相的一瞬,评委和观众的精神都为之一振。

“我天,这一队颜值也太逆天了,没有一个长得不好看的。”

“那是校草没错吧?他竟然会弹吉他,还组乐队,也太酷了!”

“还是别对这队抱太大希望,看起来像挑了五个模特走T台,乐器不是用脸就能弹好的。”

“你看那个鼓手,走上台眼睛都不敢抬一下,弱唧唧的,真的能打架子鼓吗?”

“姚烨怎么加入了这支乐队?除了他之外全是新生,他一个人再厉害也带不动吧。”

“你还不了解他吗?主唱妹妹长得那么漂亮,技术不技术的都不重要了。”

……

听主持人报完幕,陈以铄深深吸了口气,耳塞仔细塞进耳朵里,外界纷纷扰扰的噪音忽然就被隔绝到远处。

池列屿回过头,冲他扬了扬下巴。

收到开场信号,陈以铄什么也没想,抬起鼓槌就往下砸,像他们之前每次排练一样。

这一瞬间,所有紧张好像都被一口气吞到了肚子里。

他曾经以为,打架子鼓是高压生活中仅有的一种宣泄。

他的父母都是政府官员,感情极差却被工作和家族捆绑着不能分手,他觉得自己比起他们的爱情结晶,更像他们的任务,一个生来就必须出色的工具。他习惯了逆来顺受,身体里仅有的那些叛逆,关起来打一会儿鼓也就烟消云散。

来了K大之后才发现,原来打鼓不仅仅可以宣泄压力。

还可以制造快乐。

甚至重塑信心。

他觉得自己也没有很厉害,但队友们总是夸他比节拍器还稳,管他叫“触手怪”、“节奏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