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厌:“嗯!”
经过刚才,她已经能够将这些字认识了。
就是写起来比较麻烦。
阿厌握笔的姿势还不太熟练,再加上她没有写过字,即便记得每个字的一笔一划,但写出来的一笔一划也算不上好看。
甚至是……歪歪扭扭的。
总之,怎么看怎么难看。
一个天字写完,阿厌对比了一下闻清辞教她写的那一篇,望着站在一旁还未走开的闻清辞。
刚刚还信心满满的她,顿时蔫蔫儿的:“怎么会这样?”
为什么效果相差这么大?
闻清辞看了一眼她写出来的字,神色微僵。
……是挺难看的。
他当年初学时,好像比阿厌这种情况要好上许多。
对上阿厌不解又受挫的眼神,闻清辞很快将这一点僵硬的反应隐去。
他想说点什么话来安慰阿厌,让阿厌学习的热情不被浇灭。
闻清辞抬手,摸了摸阿厌的脑袋:“阿厌初次学习写字,目的不在于字的好看程度,而是在于阿厌能不能认识这个字,并且将这个字完整的写出来。”
说完,闻清辞又添了一句:“阿厌有一颗想要学习的心,还能把字写出来,已经值得嘉奖了。”
第67章 第067章 对阿厌的要求不能太高
闻清辞认为,对于初学者,要求不能太高。
阿厌就是初学者。
且他相信,以后只要阿厌每日多花一点时间,写更多的字,读更多的书,阿厌这糟糕难堪的字迹也是能够进益的。
阿厌想了想,认为闻清辞说的有道理。
她眼下的字写出来之所以那么难看,那是因为她从来没有接触过。
她也认为,既然她都能够在修行上有如此好的记忆力和天赋,断然不会在读书识字上差很多。
闻清辞见她被打击得晦暗的一双眼睛重新燃起了明亮,艳如朱砂的薄唇勾起温柔的笑意,他拿起一块玫瑰酥,送到阿厌嘴边:“阿厌做得很好,要嘉奖。”
阿厌张嘴,将玫瑰酥一口咬住。
字是真的难看。
但玫瑰酥也是真的好吃。
一块香甜可口的玫瑰酥便被她轻松解决了。
阿厌注意到闻清辞的指腹上沾染着玫瑰酥留下的糕点碎屑,当即张嘴,将他的指腹一口咬住。
湿热的舌尖一卷,将碎屑卷入唇中。
闻清辞愣在当场。
他迅速抽回手,将被阿厌舔过的指腹藏到身后,尽量让自己的神色看起来跟平时一样自然。
可他泛起涟漪的双眸,却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其中的悸动。
阿厌没想那么多,她垂眸,继续写下一个字。
闻清辞望着她认真的神情,被阿厌这么无意的一撩拨,他也没有心思再去注意阿厌新写出来的字有多不好看,而是走到一边,脚步略显慌张地拿过一本书籍,坐在榻上翻阅。
然而,他却一个字都看不进去,视线也忍不住总是往早已经没有温度的指腹上瞟。
他是不是应该跟阿厌说一下哪些行为是不能做的?
但阿厌还是个孩子。
她本是无心之举,无意撩拨,若是要追根究底的话,阿厌是没有错的。
错的是他。
是他不该生了那些乱七八糟,旖旎朦胧的杂念。
阿厌写完完整的一遍,她放下狼毫,白净的脸颊在不经意间沾染上了几处墨汁。
她将写好的那张宣纸反复看了一遍,跑到闻清辞的身边:“我写好了。”
闻清辞收起那些杂念,回过神,将阿厌写出来的内容看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