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2)

排名分先后。

王长亮刚在赌桌上一掷千金,手上只剩仨瓜俩枣,买不起余醉,但知道他是个宝贝,于是欣然决定黑吃黑。

他一把火烧了小屋,趁机把余醉偷走,捆在摩托车后座上一路带回家。

到家一看,孩子没了。

余醉半路就掉下去了。

刚到手的金疙瘩不能就这么死了,王长亮急得要命,又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树林里。

好不容易看到一间亮着灯的小木屋,找到住在山上的护林员白清年。

他求白清年救命,说我儿子从车上摔下去了。

白清年帮他找到孩子,看孩子冻得全身紫红,手脚都硬了,大着胆子给余醉灌了口高粱酒。

这口酒救了余醉的命,却让他发了三天烧。

醒来后神志不清啥都不记得,张嘴就管王长亮叫爸。

王长亮当场乐开怀,明白这是老天爷看他前四十年实在辛苦,给他送钱来了。

他把余醉从那个四平米的小屋,带到一个堆破烂的杂物间,稀里糊涂养大。

余醉没名字,没户口,没上学。

他第一次看到外面的天空,就是被拉去城里的黑诊所“献血”。

不是义务献血,要血的人必须花高价来买。

多高呢?

对于余醉来说,200cc一个鸡蛋。

每次献完血,王长亮都会给他买一个茶叶蛋,作为这次“工作”的报酬。

那是余醉童年里吃过最好的食物。

不献血时他只能吃馍馍稀粥,喝自来水管里的水,上厕所在小黑屋就地解决,睡觉的床是王长亮捡回来的半截棉被。

他长到七岁第一次因为献血踏出家门前,以为全世界的孩子都是这样过。

王长亮没文化但有脑子,知道让孩子见过世面就不听话了,所以除了献血从不让他出门。

每次余醉和他说抽血好疼,扎针好疼。

王长亮就告诉他:“小孩子都是这样过来的,这就是小孩子的工作啊,忍忍就好了,爸爸小时候也做这样的工作,也这样疼过来的,不工作怎么能换鸡蛋呢?鸡蛋多好吃啊是不是?”

未成年是不能献血的,即便成年人两次献血间隔也不能低于六个月,但只要有心什么都能做到。

余醉七岁到九岁的两年里,出过三次家门,吃到过三个鸡蛋。

第三次时他已经瘦得没有人样。

干枯矮小的男孩儿蜷缩在诊所的塑料椅子上,仿佛一具披着人皮的骨头。

王长亮照例扔给他一个鸡蛋。

他的眼皮抬不起来,只能勉强撑开一条小缝。

他从那条小缝里看到满脸红光的“爸爸”在和“医生”数钱。

他不知道那是割下他的身体才换来的钱,他也不知道钱是什么。

他一天学都没上过,半点教育都没受过,长到七岁连话都说不清楚。

第一次抽完血后他本就贫弱的身体就再也无法支撑行走,只能躺在床上,一睡就是一整天。

吃饭的时候被王长亮叫起来往嘴巴里灌,献血时被抱出去放到病床上,看着鲜红鲜红的液体从身体里抽走,然后昂贵的好吃的鸡蛋填充进胃。

他感觉到呼吸越来越困难,身体越来越凉。

抽血留下的小坑像被一只铁钩勾住那么疼,那只钩子正把他往其他的世界里使劲拉扯。

他知道,他就快死了。

生存本能逼他自救,他磕开鸡蛋,抠出一点蛋白送进嘴里。

剩下的滚到地上,被一个阿姨捡到。

阿姨把鸡蛋递给他,在他旁边坐下。

余醉靠墙撑住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