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他速度极快地越过人群朝着那抢劫犯冲过去,同时周围也有武警和警犬追过来。

但贝斯的速度最快,温时看着他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过去,那气势简直太吓人。

温时甚至没反应过来,陈朗放开温时道:“去帮忙,贝恩。”

温时这才赶紧追过去,但贝斯已经咬住了那人的裤腿,撕扯着不让他离去,那人拿抢来的包砸贝斯的头,贝斯躲开之后,又从另外一个方向撕扯住了那人的裤子。

很快周围的武警和警犬也都追上来了,那人想扔包逃离,但贝斯死活不放嘴。

最后被贝斯一下子扑在了地上,几个武警上前将他按在了地上。

温时跑过来的时候,贝斯已经解决了战斗,并且看了他一眼。

温时感觉自己有点囧:“……”

所以在反应能力这方面,他还是差贝斯太远了,没有实战经验的警犬,怎么能和警犬一哥相提并论。

贝斯的反应比周围所有的警犬都要迅速,这也是陈朗带温时出来的原因。

他想让温时熟悉周围的环境,顺便看看贝斯怎么样工作。

这只是一起很小的案件,贝斯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在这附近站岗的警犬们,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这些乘客的人身安全,也是为了防止那种可怕的袭击事件再次发生。

陈朗跟上来后,抢劫犯已经被逮住,她的包也成功拿回去了,里面有手机和很重要的证件,她一边哭一边向周围的同志致谢。

但始终没有看一眼贝斯,所以这就是警犬的工作,很少有人会注意到警犬的功勋,他们下意识会感谢警察叔叔。

其实都一样了,温时想着,大家都是一家子,计较那么多没什么意思。

但他还是小声“夸赞”了贝斯:“呜。”

哥哥刚才很棒,我都看到了,没有你的话,这抢劫犯就跑了。

贝斯看了温时一眼,没有回应。

陈朗走了上来之后,和队友把温时和贝斯带走了。

那些警察叔叔跟他们道谢之后,问他们是哪个单位的,警犬训练的这么优秀。

陈朗笑着说:“刑警大队的。”

那人好像认出了陈朗,又看了看陈朗的警犬:“上次星宇国际城,是不是你和你的警犬?就是这只杜宾?”

陈朗笑的有点不好意思:“过去的事情就不提了,我写了一万字检讨呢,不想再提,我继续带警犬站岗执勤了啊。”

那人给陈朗和他的警犬敬礼:“感谢两位同志。”

陈朗回了礼之后,便带着温时走了。

虽然不知道那次发生了什么,但温时觉得一定发生了了不起的事情,因为他看到那个人崇拜陈朗的眼神。

还有他身上写的武警执勤字样,被一个武警这样崇拜,那陈朗肯定了不起。

他上次肯定和贝斯做了了不起的事情,被人一直铭记。

温时不了解情况,但他希望自己以后能见证陈朗和贝斯工作。

那次事件确实多亏了陈朗和贝斯,人质才被解救,他俩不怕死的行为也是激怒了上司。

但当时陈朗没想那么多,因为他知道总得有人去做这件事,如果他不去做,就必须别人去。

反正不管是谁都得涉险,还不如他直接干了。

陈朗不是对自己的能力自信,他是对自己的伙伴比较信任,他知道只要那些歹徒露头,埋伏的狙击手绝对能将其一一击毙。

他赌赢了不是吗,所以不管什么时候,战友始终是最坚实的后盾。

虽然这次只是一个小插曲,也让温时见识到了贝斯的反应能力。

他在贝斯面前真的还差太远,他需要努力的地方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