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红枫轻轻拧着眉,对上越重山的眼睛,直白又赤.裸地剖析自己道:“不是你使用了魅惑之术,是我情不自禁了。”
她这一番剖析倒也是真情实意。
越重山不太可能在这样的场合使用什么魅惑之术,那恐怕她想亲他,就是真的想亲他。
亲他泛着红晕的眼尾,就像是人会自然地仰起头,看夕阳周围灿烈的红霞一般自然。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虽然顾红枫从前没有,从前在她眼中这世间所有的男男女女无论长得多么好看,皆是红粉骷髅。
她生平最无法理解的就是因容貌而喜欢上一个人。
那和爱上一个花瓶,一个精美的雕塑,一朵花又有什么区别?
因此她经常和老三拌嘴,总觉得老三恐怕是审美畸形。前男友一个一个不是酒囊饭袋就是他妈的草包野鸡。
可是越重山不一样,他的皮相是其次,主要是他强。
顾红枫恐怕是这世上最慕强的人,她很快把自己的行为抽筋剥皮切成小块,细细地品味了一下。
包括她这段时间会对越重山如此纵容的根本原因,甚至不是因为他的皮相多好,而是他足够强大。
而为什么今天突然更加地“情之所至”,自然是因为进入了历练场,她为了达成目的,需要越重山帮忙的地方不少。
所以她的行为非常正常,顾红枫坦然又炽烈地看着越重山说:“我喜欢你,自然会情不自禁。”
之前顾红枫觉得自己不喜欢越重山,硬要说情话实在是羞耻不已。
可是现在她发现自己是真喜欢越重山,自然表达起来直白无比,毕竟顾红枫表达自己喜欢金钱和地位,也从来不会转弯。
她喜欢越重山,就像喜欢当年那个六十多岁的,能帮她得到想要的一切的老企业家一样真情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