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2 / 2)

但只要“它”苏醒,方知塬就挺烦“它”,因为“它”说话很损,天生毒舌,起初是少年的叛逆,后来则是日积月累养成了一个习惯,方知塬很喜欢在不要紧的事上,故意跟“它”对着干、反着来。

比如,遇见那个女人后,“它”要他占有她,而他要远离她。

只不过,出于本能,方知塬忍不住想接近那个女人,却又出于叛逆,在关键时刻总会拒绝她、推开她。

没谁能比他更变态了。

*

三周后,方知塬重新去了自宁城。

在沙发区,他见到了那个头戴黑色面纱、曾经试图引诱他的舞女,走上前,开门见山问:“茉莉,今天来了吗?”

“嗨,长官。”野樱桃闻声从沙发上站起,望着头发三七分,一丝不苟梳着紧贴头皮的来人,语气恭敬,“那丫头不来了,这里挣不到钱,她把跳舞的活儿辞了。”

“什么时候的事?”方知塬嗓音依旧斯文温和,“你知道怎么联系她吗?”

忽然,夜茉莉造次地问了句:“长官,您是不是看上那丫头啦?”出于对上位者的畏惧,她飞快补充一句,“她虽然沦落到当陪人跳舞的舞女,但内心还是很纯很有坚持,不……不会去卖的。”

方知塬挑着眉毛,没说话,下颌一抬,轻描淡写地睨着野樱桃,意图再明显不过他要知道怎样联系到茉莉。

野樱桃撩了下头发,耸耸肩:“报告长官,我不知道她的手机号,不,准确点说,她连买手机的钱都没有,”想想,加了一句,“她是亲自来来厅子跟管名册的人说消名的,那天她有特意到后台看我,所以我知道她不做舞女了。”

“她找的新活儿是?”方知塬关心。

“不清楚。”野樱桃摊手,“反着那天她是没找到活的。”

不再废话,方知塬蹙着眉,转身走了。

司机拉开后座车门,方知塬上车后,简单说了句:“去驱蚊街,3弄J-1509室。”

当初看属下送来的资料时,方知塬不仅撕下了浅间樱的那张生活照放进了钱夹子里,顺便,记住了她填的居住地址驱蚊街,3弄J-1509室,典型的城中村门牌号。

即使经济再富裕的城市,都有贫民区,这是永远改变不了的事实,因为富人需要雇佣穷人干活,城市最累最脏最差的活儿,也需要穷人去做。

作为执政官,方知塬消灭不了贫民窟的存在,但可以做到,最大程度降低那儿的犯罪率,给他们艰难的生活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

肮脏的下水管道、嘈杂的各种声音、随处可见的垃圾,令方知塬不得不抽出西装胸口的那条口袋巾,捂在鼻子上。

永远纤尘不染的高级手工皮鞋,终于在这里被弄的灰扑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