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宋持风依旧跟着宁馥走得毅然决然,两个人的身影很快消失在林荫道上。他们走了好一会儿,直到将篮球场远远地甩在身后,脚步才终于慢了下来。

宋持风:“怎么了?”你是不喜欢我欺负时慈吗?

后半句话被宋持风留住,没有问出口,但除了这个理由之外,他也确实想不到宁馥为什么会突然这么说,这么做。她在高中时,沉稳内敛的性格就已具雏形。突然强行以身体不适为由中断一场比赛,这种事情不像是她会做的。

“就是……”可宁馥也不知道怎么说。宁馥不懂篮球,只是纯凭感觉判断出刚才宋持风在场上打得憋憋屈屈的。别人都在那儿争夺篮球的时候,宋持风好像特别被动。再加上刚才林诗筠的话说得那么笃定,宁馥也不想宋持风在球场上吃亏。毕竟人各有所长,宋持风在篮球场上显然是以己之短对他人之长。宁馥不想见到这种局面。

“就是真的肚子有点儿疼不行吗?”但宁馥也不想说是因为不想看到宋持风在篮球场上被别人欺负。

“真的肚子疼?”宋持风闻言,目光移向女孩子的腹部。只不过校服太过宽松,他当然看不出什么来。他皱皱眉,语气轻了两分:“那你还走得动吗?我背你过去?”

“还行……”宁馥本来就是随便找了一个借口,现在面对他的关心,反而有点儿不好意思。她往前走了两步,转移话题:“刚才在场上,艺体班这边真的处于劣势吗?”

宁馥看不出篮球比赛中的优势和劣势,只能凭借自己的感觉去判断。开赛前,林诗筠明显很颓,但等到第一节 结束的哨声响起时,林诗筠完全变了一副样子,非常兴奋,所以宁馥也不自觉地怀疑会不会是自己的感觉错了。

“劣势谈不上,就是比较被动。”宋持风坦然地说,“毕竟艺体班的这群人都不太擅长进攻,所以我们的打法就以防守为主,寻找机会进球。”

“是吗?我还以为他们学体育的都会很擅长打篮球呢。”宁馥说。

“那不一定,就像学音乐的也不是什么乐器都会。”宋持风说,“他们的优势就是体力好,但每一种竞技运动的门道都很多,他们不可能样样精通。”

宁馥看着眼前的少年言之凿凿的模样,忽然觉得自己可能是担心过度了。就像宋持风说的,他们可能只是打得比较被动,也不一定就是处于劣势或被欺负。这么想来,她立刻有点儿不好意思。可是现在她要是说其实自己没有不舒服,又好像太晚了。

小姑娘羞愧得脸上直发烧,还得硬着头皮继续往医务室的方向走:“那你是什么时候学会打篮球的啊?”

“我弟弟以前很喜欢打。他喜欢打进攻位,我陪他练只能打防守位,所以相对来说,我在大前锋这个位置上会熟练一点儿。”宋持风说。

“你弟弟?”宁馥还有点儿不敢抬头,就盯着脚边的地砖,“是刚才时慈说称霸初中部的宋薄言吗?他也会打篮球吗?”

“……”宋持风说的当然不是宋薄言,而是在这个时间线上才四岁的“人类幼崽”宋星煜。

意识到自己出现了口误的宋持风立刻清了清嗓子:“你好像挺关注时慈的。”

“有吗?”宁馥毫无所觉。

“有,你刚才不是还主动要帮他拎水吗?”宋持风说,“你们才第一次见面而已。”

话说出口,他对上女孩子澄澈的眼眸,开始后悔自己失言。大概是对于十六岁的身体来说,分泌的多巴胺和荷尔蒙确实过于旺盛,将他的灵魂中的那份属于成年人的克制与冷静一点儿点儿地剥离。宁馥和时慈本来就是一见钟情,对喜欢的人热情无可厚非。

虽然对于这一点,宋持风本来就知道,从回到十六岁的第一天开始就知道,但这段时间和宁馥的相处,让他早就失去了刚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