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予之看了看剩下的文山信海,决定这个好作者爱谁装谁装,开摆。
沈时云刚推开门,就看到王予之面无表情的状态。黑发的青年窝在椅子里,一双锃亮的皮鞋搭在桌子上,脚底下垫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信封,旁边还有几摞叠得很整齐的,快把王予之的上半身都挡住了。
空气中飘散着各种香水混杂的气味,不难闻但非常微妙,让他忍不住伸手扇了扇。
“你在干什么?”沈时云凑近了一些,问。
“拆信,上了次报纸,有点麻烦。”
沈时云也听说了这件事,他没有看报纸的习惯,但同学讨论的时候他听到了王予之的名字,几个留学生一边盛赞青年的才华与容貌,一边发白日梦希望能够依靠同乡的身份偶遇。
“也不知道怎么才能和他见一面,我去约尔薇大学里随机碰运气试试?”同学把报纸上的照片仔细地剪下来,夹进怀表里,“哎,你们去不去?”
“我就不去了。”沈时云拒绝道。
我和只能痴心妄想的人不一样,我有他工作室的钥匙,随时都可以去找他。沈时云怀着捷足先登的傲慢与喜悦,像是胜利者一样从梦想家们身边离开,把人远远甩在身后。
“这些是?”已经梦想成真的沈时云从王予之脚底下抽出一封带着鞋印的信封,里面是一张带着香味花里胡哨的信纸:
“希望与您共赏今夜的月光。”
底下是一串房间号。
“睡我的,或者想被我睡的,无非就这两类。”王予之说,“扔回来吧。”
沈时云把信纸放下。他没问王予之没拆信是怎么知道的,只觉得对方这句话仿佛在暗示自己。
“那我……”他欲言又止,艳丽的脸上满是犹豫。
“你怎么了?”王予之把鞋拿下来踩在地面上,想了想,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啊,得结账了。”
他转过头问:“怎么结?”
沈时云因为这句话毫无骨气地硬了起来。
他斟酌了一下,把脑子里肮脏的、乱七八糟的性癖甩掉,做出了谨慎保守的提议:“要不骑马吧。”
他又补充了一句:“我是马。”
这句话不是指“骑在他身上仿佛在驯服一匹烈马”的骑乘位,而是指骑大马那种姿势。
什么赤身裸体的大帅哥坐在背上,柔韧的臀部和饱满的精囊贴紧皮肤,大腿内侧夹住腰身,拽着颈环让他爬快点,再慢就拿脚踹鸡巴之类的。
王予之把对方的幻想打散了。
他是一名将近一米八、体重一百四五十斤的正常男性,把对方压成高位截瘫的几率不能说没有,只能说不小,作为为数不多的常识人之一,他拒绝冒险。
王予之突然想起来:“已经几个月了,我长高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