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是没发出一点声音。
“喂,大哥,为什么要抓我啊?”接过饭,咱准备搭讪这位兄弟问问内幕。卷毛犯事也不用牵扯到我吧,要是闯后陵真是灭九族的差事,养了咱这么久又是啥意思?早不抓晚不抓偏等人家要过安生日子了才来搀和,要拿咱当人质早该出手了,谁不知道步惊云准媳妇天天活蹦乱跳的在步家村盼人来抓。要是找不到卷毛,把咱藏起来再出个告示让卷毛来投案,还怕他不出现吗?这皇帝的脑子也不知是什么做的,也活该被绝心替代了。
也许以前曾出现过递饭的时候被犯人反抓得很惨的事故,碗一到手,对方就瞬间抽出了手,压根没理会咱,忙不迭地飞速飘走了。
“哎,每次都是这样。”反正咱也没期望能打听到什么,但总能告诉我今日是第几日了吧。
郁闷地填了填肚子,然后,很乖地把碗筷从缝隙里又塞了出去,反正在咱不知道的时候就会被拿走了。倒是尝试过不把碗还回去,结果咱干等了很久直到饿得发慌都没等到管饭大哥的倩影,才明白原来牢房的伙食是按碗算的。这样想来,不是碗有编号就是管饭大哥的记忆力超群,独独记得是咱没把碗还回去。数数,这该是第七餐了,用餐数来计算天数不是很明智,咱并不知道天牢一天给管几顿饭啊。也许为了削弱高手们的体力,天牢老大偷拿了餐饮费,一天才给一顿饭吃也是有可能的。
想想咱的小日子还是过的不错的,卷毛那边不但没吃没喝,手脚都被束缚,更得在铁板上烤,时不时的还要接受那几个癞头喇嘛的冷嘲热讽。咱这里也只是寂寞了些罢了。如此一思量,心里也就平衡了些。。
就在咱睡得天昏地暗的时候,鲜有的听见了些声响。
从角落里爬出来,抬头就看见卷毛擎着火把出现在牢门口,上身破烂不说,咱早有觉悟穿在他身上的衣服绝对撑不过一周;已够显凌乱的的卷发此时纠结在一起,混了不知是汗还是血的脏污;双臂泛着青红,显是刚用过麒麟臂运功,后劲未过。书上都说,在火光下会更显得风姿卓越,果不其然,举着火把的卷毛如同伟大的普罗米修斯,微皱的眉头瞬间又让我消除了些对他的怨愤。
“云大哥!”哽咽着迎上去,这几日宅女也不好做啊。
卷毛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确定没什么外伤,上来就揣着我要走:“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要赶紧离开。”。
“可是,冷胭…”话未说完,身后就感到一阵劲风,回头一看,小马已带着冷胭飘逸地落下。
“云师兄,我们走吧。”
卷毛微一点头,与小马协力,夹着忽忽风声带我与冷胭在天牢里穿梭起来。
没啥好说的,对着扑面而来的猛烈气流,咱连路都没看清。果然,武林高手与普通人不是一个世界的生物啊~。
第三十二章
当久违的阳光洒在身上,耀眼的光辉虽然灼目,却仿佛创世纪一般令人产生了“这世界真和谐啊”的错觉。故,当被卷毛挟着死命往前冲的时候,看见城门口迎面而来的魁梧身影,以至于咱止不住想回眸,淡淡的且轻柔地笑:“嗨,原来你也在这里。”。
好吧,咱反省,这不是再次邂逅的男女撞入对方眼中激起狂澜的场景。至少男主不会一脚踏穿城门,带起滚滚烟尘,然后呈标准终结者姿态拦住女主的路。
异况突生,小马率先停下。没有丝毫犹豫,雪饮已闪着银光铛然出鞘。缓缓抬手,运劲,直至刀面发出幽幽蓝光,泛着凛冽的寒气。将刀横在胸前,伫立于我三人之前,看来他已有作先锋的打算。
高大的身影渐渐从阴影中显现。坚实的甲胄,壮硕到不可思议的肌肉,周身的空气犹如凝滞一般。面上犹带藐视苍生的霸气,步伐虽不大,一路走来竟无一人阻拦,他就是有理由让人相信,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