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3)

倒是没有甩开我,只是用另一只手握剑刺向半空:“你们,出来!”

两条黑影几个起跃后落在前方的溪石上,赫然是守剑奴温弩与冷胭。。

“主人,有何吩咐?”温弩抱拳。。

“我,不喜欢你们跟着我。”卷毛的语气煞是冰冷,很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架势。

“主人,守护绝世好剑是我俩的毕生职责,我们必须追随你!”温弩有些急了,护剑可是他们生存的唯一意义。。

“我的剑,不需要人守护!”卷毛也很决绝。

“但我们仍肩负绝世好剑开封之责,若主人嫌我们碍眼,”温弩掏出一卷圆筒,递给卷毛,“这是紫云烟,恳请主人收下!”

卷毛没啥表示,只是深黑的眸子沉了沉,缓缓接过。。

“只要主人需要我们,以紫云烟发讯,我们定会赴汤蹈火。另外,帮剑开封一事,我们也定当竭尽全力!”温弩带着冷胭行了拜别礼,便立即退下了。

等到两人完全消失,卷毛看也没看就把手里的东西往河里一抛,自顾自地离开了溪边。

咱果然还是很讨厌卷毛的性格,默默看着被河水渐渐冲走的烟筒,再回头扫视卷毛的背影,我第一次无法违背自己的意愿追上去。所谓天煞孤星就是这么养成的吗,这孩子性格已经不是扭曲,而是接近鬼畜了。。

咱相信俩守剑奴并没有走开多远,也许就在不远处的草丛里,看到自己的一番心血就这样被糟蹋,连我也为他们不值。

赌气地站了好一会儿,直到看见一行人决定要走了,还是决定跟上去。暗自叹气,讨厌这家伙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要想活命,接下来的日子还是得挺下去。

摇了摇头,理清思路,咱重新调整表情:“云大哥!等等我!”。

真神奇啊。抬头看着乐山大佛,我不由感慨。前世也来过四川,印象中的乐山全是悬崖峭壁,根本没有落脚点。想想明代离现代也不过五百年时间,再怎么水土流失,也不至于把一个蜿蜒曲折的凌云窟都给填了。看来,这里果然是架空的世界。。

站在凌云窟前方的小平台上,就已经感觉到灼人的火舌在炙烤着皮肤。洞口的杂草不堪高温,都显现出枯黄焦躁的颜色,一块小石板岌岌可危地立在一旁,上面有两行模糊的字:水淹大佛膝,火烧凌云窟。。

“进去吧。”小马一个360度旋转,脚下沙石随风形成旋涡,一个漂亮的漂移后背手踮于石板上。这娃也太爱炫耀了,真是唯恐天下不知道你的风神腿呀。

跟着小马同学走晃悠了个把时辰,最后来到一个矮窄的洞口。。

进入石洞,才发现别有洞天。。

里边是一方宽阔的石穴,热气比之先前更甚。不过,咱来自被温室效应覆盖的时代,这点热度还是承受得了的。倒是卷毛,见我如此高温也不喊热,难得露出了一丝赞赏。,

石穴中央端坐着一具骸骨,手脚与颈部均被铁链锁住。奇的是,在骸骨身上,衍生出无数的蔓滕,且不论这种温度蔓滕如何生长,它们似乎有意识般,紧紧缠绕骸骨,终使其屹立不倒。这些茂盛的蔓滕间,遍布着无数透着晶莹光泽的鲜红色果实。状似樱桃大小,虽不至于发光这么夸张,却也十分讨喜。。

这就是血菩提啊,我琢磨了半天,长的也就改良的西红柿一样嘛。不过,此物是疗伤必备良药,还能激发潜能,多拿几个还是没错的。乘众人被角落里的刀法吸引,我赶紧掏了一把血菩提塞到胸前。问我为什么不吞几个?这可不是番薯,吃多了放几个屁就好,没事乱吃是会暴体而亡的。

那边,小马缓缓叙述前事,道出火麒麟与家族的渊源,更希望将来自己疯血发作时,卷毛能一剑了结他。。

小马的语调很平静,我却感到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