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我明知这一点,却不屑利用。

今生,我毫不犹豫地用这一点拿捏叶正宏。

今晚我去主峰,一是告诉他,不想让‘他的一双儿女为了白霜反目成仇’的丑闻天下皆知,就前来朝云峰,为我平事,二则是向他承诺,宗门大比中拿下第一。

以我的天赋和能力,只要一心正道,确实有很大几率能在宗门大比中获得第一。

届时,青云宗问鼎‘第一宗门’不是问题。

所以,就算我的要求多的有点过分,叶正宏也会满足。

果然,叶正宏淡淡说道:“你们什么都没了解,就将罪名扣在叶筠昭身上,都去领罚吧,就当是个教训。”

谢崇宇万万没想到我会舍得和他解除婚约,震惊之余,又只能屈辱地跪在我面前,向我道歉。

我毫不犹豫地受了,羞辱似的用刀柄狠狠拍了两下他的脸,语气讥诮:“长得丑玩得花,你可真是只不要脸的癞蛤蟆。”

我知道,在宗门大比前,无论我做什么,叶正宏都会护着我。

也是以,在这段时间里,我把之前白霜污蔑我对她做的事儿变本加厉地报复回来。

她说我推她入水,我就强行将她的脑袋按进放满蚂蟥的水中,不仅让她体验窒息的痛苦,更让她整张脸都被蚂蟥吸住。

她说我比试伤了她,我就在她的手上、腿上划下一道又一道深可见骨的剑气。

她说我逼她像狗一样爬行,我就让她像狗一样用手刨食,像狗一样如厕,休息时也得躺在地上。

我还在她刚结了痂的脸上,用我的烈焰刀再次划上二十多道刀痕。

看着她那张本就布满伤痕的面容变得更加沟壑可怖,我笑得很畅快。

“烈焰刀至刚至阳,被它划伤的地方可没有任何药物能不留痕。”

“以后你就真的毁容咯。”

我很幸灾乐祸。

第一次划她的脸时,我是故意没用烈焰刀的,我就是想让白霜尝尝先看到治愈的希望,随后彻底陷入绝望的滋味。

临死前我就说过,我要百倍还之!

6

宗门大比当天。

我刚出洞府,就碰到拦在我面前的白霜。

今日的白霜穿得格外张扬,一身火红衣裙衬得她娇弱的小脸多了几分美艳,腰侧别着一把精致小巧、但杀伤力极大的匕首。

那是朝云峰的镇峰之宝火云刀。

一经出鞘,必然见血。

最重要的是,它通人性,不会伤到将它拔-出-来的人。

我哪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大抵是叶景行借着掌门之子的名头,从师尊那儿为白霜求来的,就为了让白霜在我面前有一定的自保能力。

而且,白霜的小脸上光洁如新,竟连一点疤痕都未曾留下。

不得不说,谢崇宇和叶景行对白霜是真的好,连不可能的事都做到了。

“叶筠昭,你真以为‘天才少女’这个名头能护住你一辈子吗?你猜,要是没了‘天才’之名,你会沦落到什么地步?”

“我告诉你,你会死得很惨!”

“哈哈,就算你设计我和几个野男人滚在一起又怎样,宇哥哥还是爱我,而且,他还为此心疼我,更加厌恶憎恨你!就连你的哥哥也只爱我一人!”

“叶筠昭,你就是这个世界上活得最失败的人!”

我看着白霜微昂起头,嚣张挑衅我的模样,轻嗤出声:“还想毁容吗?”

白霜瞳孔猛地一颤,面色剧变。

我讥诮地扫了她一眼,风轻云淡地绕过她,前往主峰。

大比统共分为三轮,最后一轮是决赛,而我凭借着能力,留到了决赛那一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