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凶手,每个人都是受害者。

1967年,孙胜利上高中,他没有打过一次架,没有骂过一句脏话,他犯下的罪仅仅是因为他穿了一件西装,更不可饶恕的是他喜欢读普希金的诗!

在那个变态的年代,一个人穿西装和读普希金的诗等于大罪。

罪名有:“走资派”、“苏修特嫌”、“敌特”、“黑帮分子”、“右派”!

学校革命委员会对孙胜利进行了审讯,其中一个叫张红旗的同学负责主审。

张红旗:西装哪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