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他们的肩膀,说道:“许久不见,都长得高大壮实了。寻芳改变最大!”
打量完他们之后,梁佩恩又说道:“都到了娶妻的年龄了,可有什么中意的姑娘没有?”
“说这话做什么,还早呢。”寻芳自己是打算二十岁之前最好不结婚,但是他估摸着自己周围的人估计会早些成婚的。
这样一来,就还有至少四五年的时间,他原本不想自己做个孤独鬼,便很少在大家面前提男女婚姻的事情。
这样一来,他周围的人晚一天开窍,他们就能多陪自己单身一天,结果却叫梁佩恩给提醒了。
要是他们真的因此觉得自己该成家了,那他这口“狗粮”不是要吃很多年?
而且还不止吃一口,促成两对就是两家的“狗粮”了。
梁佩恩以为寻芳害羞,说到男女之情就开始别扭起来,于是换了个话题,说道:“如今你们可都有字了没有?”
杨雪松是早已有字了的,平时出了自己的师傅、梁佩恩跟皇上会叫之外,很少有人叫他的字,就是杨杏儿跟杨母也不过叫他的小名,或者“儿子”、“弟弟”这样的称呼罢了。
之前听寻芳他们叫习惯了,这时候听见他们叫自己“雪松”,就没有意识到自己没跟他们说自己的字。
“这倒是有了。”叶寻芝笑着说道。
他们虽然没到及冠该取字的年纪,但是因为已经有了功名,所以有字也属正常。
“我有个字,叫‘荣英’,你们以后可以都这么叫我。”梁佩恩先说道。
他是早有字了的,但是寻芳他们没有,所以就还只是叫名字,这时候寻芳他们有字了,自然互相以字称呼,才显得大家关系亲密。
紧接着,便是杨雪松说道:“我是先生给取的字,叫‘茂之’。”
“哦,你还没跟他们说过你的字么?”梁佩恩以为他们早就互通了字的。
寻芳说道:“也是才知道雪松的字。我跟寻芝二人都是叶锦先生给取的字。以后你们只叫我‘子贤’,叫寻芝‘子琼’便是。”光听字,都觉得像是一对兄弟。
取了字,刚开始叫的时候,都很别扭,感觉那好像不是自己的名字一样。后来大家叫着叫着,时间长了,也便习惯了。
寻芳他们在丹城的时间长,周围朋友有许多,所以叫他们字的人很多,跟他们二人有字却很少人叫不同。
原本寻芳的字是准备让别人给起的,后来大家都让叶镐去叫叶锦先生起字,叶镐觉得确实让进士帮着起一个字,总比当地的举人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