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让所有人都对我刮目相看。

“我偷偷收拾了银钱细软,雇了辆马车,在家里留了封信,便跟着那几个命修来到云中城,可是城主不收我,我爹娘也未曾派人来找我,他们可能巴不得我死在外面,不回去给他们丢脸。

“我、我也是有志气的,既然他们不欢迎我,我也不想回去碍眼,城主不收,我就自己学,早晚有一天,我也要当云中城的城主!到那时我就给全城的人算卦,单单跳过我弟弟,看他能拿我怎么样!”

“鼠目寸光。我看就是给了你金刚钻你都不知该怎么用。”洛云彰嗤道。

戚无忧皱眉:“那你说,要做什么才算有鸿鹄之志?”

“既然掌握了天理命数,自然要用来玩弄仙门修士,看他们自相残杀,狗咬狗,那才有趣。”

戚无忧:“……”

好家伙,原来抱一都是从这儿学来的啊。

抱一此时已经熏熏然,胆子大得很,居然抱着酒壶坐到了贺兰盏身边,困惑道:“你很恨仙门修士吗?”

“他们?他们不配。我只是讨厌有人扰我玩乐。”

“那、那云中城那山脚下那些百姓扰到你了吗?”

“应该没有吧。”

“那你为什么要杀他们!”

“为什么?没有为什么。这世上,没有我贺兰盏不能杀的人,撞上老子心情不好,他们就只能认倒霉。”

“那我呢?!”戚无忧骇然。

洛云彰拍拍企无忧的脸,道:“你还有用,老子还要用你去气拂垢。但你最好有点眼力见,别惹我生气,不然,我两根手指就能掐死你。”

说着,他威胁地用手指捏住了戚无忧的脖子,戚无忧浑身都要被灵酒浸透,被这么一掐更没力气,顺势就歪倒在洛云彰身上。

戚无忧:“!”

事情是抱一干的,但这时倒在洛云彰身上的可是他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