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了亚历山大的福,奥狄斯吃到了香甜可口的宵夜,如果这就是亚历山大这么晚还不回羊圈的原因,他觉得可以理解。
‘好吃,就是太少了。’奥狄斯意犹未尽,舔着嘴巴。
‘你知足吧,南方的馒头更小。’亚历山大含糊吐槽。
想当年他初次见到北方馒头的时候,震惊得不得了,因为好大。
吃了东西还不困,两只羊咩咩决定逛逛农场,唔,准确地说他们是直接逛到池塘那边,看看鸡棚还好吗?鱼苗怎么样?
可以说是为这个农场操碎了心。
池塘里已经有青蛙在叫了,奥狄斯说:‘看吧,住在池塘边不好。’
亚历山大:‘嗯嗯嗯,你说得对。’
晚上边牧都跟着他们的主人,并不会巡逻农场,也不会守门。
为什么会这样呢?
奥狄斯不解,他印象中的犬类,都是很勤劳忠诚的存在,无论是警犬也好,还是刀疤也好,都是侦查先锋。
亚历山大回到羊圈里,往草垫上一躺,长叹道:“狗是狗,边牧是边牧,他们很聪明,但是他们永远也当不了警犬,你知道为什么吗?”
奥狄斯躺在小熊身边,眼神专注:‘为什么?’
亚历山大亲了他一口,继续解答:‘举个例子,如果边牧当了警犬,遇到坏人的时候,警官让他上,他心里可能会想:你当我傻吗?这么危险你怎么不上?’
虽然奥狄斯的表情没什么太大变化,但是亚历山大觉得自己成功逗乐了奥狄斯,于是兴致勃勃地继续讲述:‘再举个列子,如果边牧当了警犬,那么遇到歹徒追击,第一个跑路的就是他!哈哈哈。’
总结就是边牧太聪明了,他有自己的想法,往往没有那么容易被驯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