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作用。

虞邵本身就有种匪气,一天一夜不刮胡子,提个钓鱼桶,再带个渔夫帽,完全就是乡野人士。

奥狄斯早就被训导员说过,是一条完全不像警犬的警犬,似乎也不会引起怀疑。

乔七夕就更不用说了,他无论怎么看都不像一条警犬,没有哪一条警犬走路是蹦蹦跳跳的,偶尔还神经质地叫几声,不知道的还以为这玩意儿叫哈士奇。

开车去地方的时候,冯骁很不习惯地拉扯身上的衬衫:“你这衬衫也太大一件了!”

平时瞧着虞邵看起来挺合身的,怎么到了自己身上就多出来这么宽一截?

乔七夕在后排趴着心想,那还用问,你战友比你高大威猛呗。

他们现在开的这辆车,是农场里平时工作用的破皮卡。

这一次过去倒不是为了抓人,只是为了踩个点,确认事情的真实性。

车开还没开到村口就停了,留在一个小树林里,现在的新农村建设得都挺好,有宽敞的大马路。

乔七夕和奥狄斯没有被束缚,实际上他们是这次踩点的主力军,一下了车就带头走。

提着钓鱼桶的训导员,在马路上远远地望去,就看到了那个村子的牌坊,也看到了那儿有一撮人守着。

他扯了扯嘴唇,和冯骁交流:“村口那些人是放风的,看到咱们这种陌生脸孔会报信,咱们进去了也是白去。”

确实,冯骁皱着眉,不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