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听安拿着日记本,手指控制不住地用力泛白。

他分析道:“他不敢公开表示自己喜欢男人,因为在他自己心里这都是一种不正常的性取向,所以哪怕在日记中,他都用“她”来模糊自己暗恋对象的性别。但是同时,他又希望自己的性取向能被人接受,有朝一日他能大胆地告诉别人。”

“他会收集我的照片,大概因为我跟他是完全相反的极端,即便在报纸上我都没有否认过我喜欢男人的事实。”

毫不在意世俗的眼光,可不就是陆听安本人吗?

顾应州薄唇抿紧,“他把你当做偶像?”

陆听安摇头,轻声道:“算不上什么偶像,只是努力的目标。”

陈时有一直在努力正视自己的性取向,可他的性格,家庭以及这个社会的偏见都导致他龟缩进自己的壳里,迟迟不敢出来。

日记第三篇他显然恰好知道暗恋对象的性取向,激动的情绪让他第一次直白地写出“他”。

但后来,两人的地下恋情,让他重新退了回去。

他谈的对象似乎也不愿意出柜。

那么,那个人是谁?那枚珍珠耳环,又在其中发挥了什么作用?

陆听安觉得自己已经快要抓住线索,可缺少的一些信息,让他没办法将整件事关联到一起。

所以眼下最重要的,还是找到“他”。

作者有话要说:

来晚了【滑跪

顾sir:老婆的绯闻比破过的案子还多:)

第29章

听完陆听安的解释,黎明恍然大悟,但三人心里却没有因此放松一些。

真相开始逐渐浮出水面,可那也是冰山露出了小小一角,事实上从陈时有的家里到学校,他们没有找到任何一个跟他有关的男性的线索。

转头看了眼最里面被隔开的停尸间,黎明情不自禁地摸了下自己的后脑勺,“陈时有藏在暗处的那个男朋友,应该就是凶手没错了吧?”

能在陈时有洗澡的时候轻易进入卫生间,两人的关系显然亲密无间。

只是黎明实在没想到那个男人竟然会这样狠心,陈时有对他如此专一,他却还是选择杀人。

勘察案发现场的时候她就注意到,浴缸里的血水并没有溅得到处都是,说明死者并没有剧烈挣扎过。起初她猜测会不会是昏睡状态下被割腕,但他的血液中没有检测出安眠药的成分,也就是说后脑勺的那一下重击让他彻底失去意识倒进浴缸。

要想砸晕人得花不小的力气,凶手不但不怕,反而持刀伪造出自杀现场。

真是其心可诛!

“顾sir,这本日记看完了吧?”黎明问。

顾应州点了点头,她就把日记本小心地收了起来。

陈时有真心喜欢的东西不多,这本日记也算是他最珍贵的遗物了。虽说陈家的那些人不重视他,但好歹是父母,等他们回国,这些东西还要交由他们保管。

刚把证物袋封好,门被小心翼翼地敲了三声。

黎明:“进来。”

法医办公室的门就被人打开了,露出门外阿海半张难掩惧意的脸。

黎明歪头看过来,“后勤的?有什么事吗,进来说。”

阿海站在门口,欲哭无泪。

进去?他哪敢…

来警署这两年他虽为人低调,私底下却也听警员说了好些停尸间的传闻。

在他还是警校生的时候,港城曾经发生过一起十分骇人听闻的碎尸案,一个年轻女人被残忍地分成了两百多块。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是一名清洁工,她在垃圾桶里捡到一大袋新鲜的肉,拿回家才看到那袋肉里竟然有一截剁碎的手指。

那半个月是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