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静沉默,同时没有思考能力。

顾应州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

“瓶子里装的,是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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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的硬伤,即便警署的检测仪器已经是最先进的,药品检测也整整花了两个多小时。

陆听安在办公室等到昏昏欲睡时,黎明终于拿着检测报告来了。

黎明把检测报告递了上来,“时间有限,他们只做了最初步的检测,不过我觉得报告展现的结果已经够用了。”

她白皙纤细的手指一点,精准地点在(LSD)上。

陆听安凑过去,“麦角/酸二乙酰胺?”

这不是致幻剂的代表吗。

顾应州不精通化学,问黎明,“这是什么。”

黎明说:“这是麦角/酸的衍生物,是1943年艾伯特.霍夫曼实验出的致幻物质,他意外服用该物质的时候经历了两小时非常奇异的梦幻状态。麦角/酸二乙酰胺白色无味,有效剂量只需要微克,少次服用会出现心醉神迷的幻觉,多次服用体验会被增强,会出现情绪无常、对他人反应冷淡,注意力难以集中、近期记忆丧失等各种情况,实验表明不同的人使用LSD的症状也不相同。”

“致幻剂一直以来也被称作精神病药物,追溯到早期,医疗、巫术和犯罪将它当做麻醉剂。你们说那个叫樱桃的歌星长期服用那个药瓶里的药,那她的精神病十有八/九就是这药导致的,看药片里的剂量,她能记得宋仪枝已经是很稀奇的事了。”

黎明说完,陆听安跟顾应州两人就同时站了起来。

两人个子都不矮,黎明跟他们离得近,感觉突然有两座小山立在自己面前。

还没说话,两人同时拿起外套往外走。

黎明欸了声,“干嘛去?”

他们头也没回,只异口同声道:“抓常忠佑。”

看着那两道背影消失,办公室顿时安静下来,只剩下黎明一个人。

她无奈地把桌上的检测报告阖上,小声吐槽,“也不用这么神同步吧。”

难道这就是搭档之间的羁绊吗?

怎么就没人跟她有这种羁绊呢,最好是她一个眼神就能知道她要用什么刀剖尸体的那种。

第66章

常忠佑名气不大,但除了樱桃一家以外还有挺多人找他算过命,大多是一些身上没什么钱的人。

人就是这样,越处于低谷期,就越想要一些虚无缥缈的命数啊财运啊的来作为自己的心灵支柱,也算是个努力的目标吧。

陆听安问了福安巷挺多人,却都没有得到常忠佑的家庭住址。这人似乎很少跟别人闲聊,设有心防。

就要悻悻而归时,他脑中灵光一闪,想起来一个故人。

“手机借我一用。”他朝着旁边摊开手。

顾应州也没问什么,拿下一直别着的大哥大,放在他掌心。

陆听安还是第一次拿九零年代的手机。

之前看顾应州打电话的时候拿着大哥大都挺轻松的,他以为自己也行,没想到他是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大哥大的实力。

比人脸都长的手机往手上一放,就像突然拿了块板砖,手腕猝不及防向下弯,差点就要捞不住机子。

几乎是下意识的,顾应州眼疾手快地握住了陆听安的手,控制住了大哥大的下落。

宽大的手掌包住修长瘦削的手的时候,两人都是一愣。

陆听安的手很冰,天气冷加上他天生体虚,白皙的手背上能清楚地看到细细的发紫的血管。

同为男人,顾应州还是第一次这么仔细、直观地留意他的手。别看陆听安个子不矮,手竟然比他小了一圈,轻而易举地就能将他整个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