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方宁本来躲在壁室后,听外面的人闹哄哄地要见自己,十分不好意思。见御剑呼唤,只得将银面具推到额上,披着那件白貂裘出来,向众人行礼。

大家一看,居然是这么一个年幼俊美的少年,不禁大声喝彩,立刻就有要上来敬酒的。

御剑挡道:“他不会喝酒,有酒对我来。”使了个眼色,示意他进去。

立刻被城主取笑了:“将军真是关怀备至,就不知道是爱将呢,还是宠‘儿’?”

御剑一笑,瞥了一眼屈方宁,却见他靠在角落,打了个手势:“两个都不是!”

城主脚边一名斟酒的侍妾忽问:“敢问鬼王将军,方才那个少年,可是贵国今年秋场大会之优胜者?”

御剑微讶道:“何以见得?”

侍妾道:“听说这位少年英雄箭术无双,又英俊无俦,兼之年纪极轻,不过十五六岁。除此之外,不敢做第二人想。”

御剑笑道:“好大的名声!连这儿也传遍了么?”

侍妾微微笑道:“贵国早有歌谣传唱。”随即念道:“‘王妃非我愿,但求达慕垂鞭!’”

垂鞭是草原上独有的求爱之举:男子纵马越过少女,突然回马投鞭,女如有意,便伸手拉住鞭尾,任男子将其卷上马背,两人遂一骑远去,永为欢好。屈方宁在秋场大会上一举击败必王子,少女们爱慕他的勇武,连王妃也不放在眼里了。

御剑听了,正要取笑他几句,转头一看,屈方宁裹着貂裘,已靠墙睡着了。他被御剑匆匆抱上马,连靴子也来不及穿,此时伸直了腿,露出一只穿着薄薄布袜的脚。袜子的短口中,那两枚金铃儿正挂在他纤细的足踝上。

他心中突然生出一阵异样,不知究竟是自豪骄傲,还是疼爱怜惜。

幸而城主、队长随即上前祝酒,推杯换盏,气氛热烈。这一瞬间奇异的情绪,也随之烟消云散。

屈方宁迷迷糊糊地醒来,只觉身下颠簸晃动,想是还在马上。身上却是暖和得很,被御剑连腿一起曲抱在怀里,连足尖都是暖融融的。即开口叫了一声:“将军。”

御剑应了一声,道:“马上就到了。”

他看了一眼天色,见东方已是一抹微白。揉了揉眼睛,睡意未消,从御剑怀里钻出来,双眼迷蒙,无意识地盯着他的獠牙鬼面具。

御剑感觉到他的视线,低头看着他,示意:“嗯?”

屈方宁伸手抚摸他面具,道:“将军,你的脸长得那么好看,为什么要遮起来?”

御剑把他的手放回去,道:“因我天生目力异于常人,可望远一倍有余,又可暗中视物。平地夜战,这双眼睛最是要紧。没奈何,只得遮一遮了。”

只听巫木旗在后粗豪笑道:“小锡尔,他诳你的!什么眼睛!跟你说,将军他少年的时候,长得太过英俊,两军对垒之时,敌军将领常有出言不逊的……啊!”长声惨叫,想是被御剑捅了一枪。

御剑收回枪,若无其事地向屈方宁道:“不听他的。”

屈方宁亦肃然道:“嗯,我不听。”

但他眼睛里明明白白的,全是笑意。御剑将流火往巫木旗一扔,就把手探进来冰他。屈方宁给他冰了几把,全身乱动,笑得抱着他的脖子求饶:“忘记了,全都忘记了!”御剑一问:“忘记什么了?”立刻又笑得不能说话。

御剑作势又要探手进来,见鬼城近在眼前,哨兵林立,只得放过他了。

屈方宁眼尖,瞥到城门口一个微微佝偻的身影,却是回伯见他一夜未归,来此寻觅。哨兵不懂得他的手语,因此也无从得知,只能在门口等候。

御剑只听他欢然叫了一声:“回伯!”怀中一空,屈方宁已下马奔去。回伯又惊喜又怪责,连打手势,想是问他一晚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