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恨得牙痒痒。
如果她的士兵受到重创, 无论输赢,等班森的军队到来,这里还有她的一席之地吗?
要么……班森的军队早点来,把她的士兵撤下来,让班森的士兵去卖命。
要么,她就只能在军队没来之前,先把班森解决了。
这样,她才能笼络军队的将领,把班森的兵变成自己的兵。
看现在情形,显然是后者更好操作,她在心里权衡利弊了几番,最终决定用第二个方案。
她需要班森的支持,就是因为班森手里的士兵,如果班森死了,那才是最好的。
她的国家,不需要一个手握重兵,能威胁王权的贵族。
哪怕是她的亲叔叔。
她能默许仆人饿死自己的丈夫,就能毫不留情的对自己的叔叔举起屠刀。
池晏知道弗兰度人在攻打圣城的时候,圣城里的人已经乱做一团了,人们虽然多年没经历过战事,但总能从父辈,祖父那一辈嘴里听说战争的可怕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