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义上的骚扰,气氛很是融洽。

许培简单做了下自我介绍,和几个警员聊了会儿天,随后跟着贺亦巡回到了他的办公室里。

其实许培的办公室就在贺亦巡隔壁,但这会儿他也无事可做,索性过来陪男朋友上班。

不过,是男朋友吗?

许培坐在沙发上,翻着警局的宣传手册,悄悄探出两只眼睛,观察着正在批复文件的贺亦巡。

坐下前,他脱掉了板正的不方便行动的制服外套,露出了里面的白衬衣,往往衬衣外会穿上枪套背带,但今天他没带枪,手上握着钢笔,专注地审阅着文件。

这样斯文的贺警官很适合戴眼镜。许培客观地评价。

按照怒城那边的风俗,标记就等于结婚,所以,不应该是朋友,应该是老公吧?

但两人好像除了上床外什么都没做啊。

闪婚果然不符合许教授的风格,还是暂且定义为男朋友好了。

兴许是感受到许培的视线,贺亦巡看了过来:“待会儿忙完带你去办银行卡。”

除了银行卡,还有手机卡需要更名。既然决定在滨市扎根,许多事都等着许培去做,比如考驾照等等。

“我不急。”许培走到办公桌边,看着桌子上的文件,“你在忙什么?”

“一些行政工作。”贺亦巡拧上钢笔,抓住许培的手腕,把他拉到自己怀里,抬起下巴看着他,“我不喜欢坐办公室。”

“以后你就一直代理局长吗?”许培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