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我和宋恒焉多么般配,那也没有这么一回事。我就是一个很合适的,看起来该放在“和宋恒焉联姻的Omega”这个格子上的棋。
是我也可以,不是我也可以,只不过恰巧摇骰子摇到我,宋家选择接受了,宋恒焉也被迫跟着接受了,仅此而已。
“来,多吃点。”陈女士夹了个煎饺给我,“你尝尝咸淡行不行,不行的话我再去重新调个味。”
“妈,你这手艺,外面厨师尝过都不好意思开店了。”
搁平时陈女士肯定会没好气地翻个白眼,骂我油嘴滑舌,让我跟我哥学点好的。但今天,即将出嫁的我享受了一番寿星的待遇,陈女士没说什么,只是又给我夹了一块红烧肉。
这个待遇本该是我哥享受的,应该说从小到大,这待遇都是他享受的。
我俩的脸虽然长得一样,身边熟悉我们的亲人却很少会弄混。用陈女士的话说,你们俩的气质那是天差地别,看看你哥,多乖,气质多出众,往那一坐就是个美少年,你再看看你,真的是......
我会在陈女士的一连串念叨出来前截住她,“妈,美少年这种词,上个世纪开始都没人在用了。”
陈女士又往我背上拍一巴掌,“嫌你妈老了?那你再出去找个后妈呗!”
要说陈女士不爱我,那也太昧良心。但是人的爱实在太难做到均分给每一个人了,尤其在我哥从小身体就不好,却比我要更懂事更稳重,成绩也比我好得多的前提下,陈女士的爱就像宴席大桌上的菜,总是第一个转到我哥前头,其次才轮到我。
好吃的,好玩的,都是陈女士先买给我哥,等她去厨房忙活了,我哥再对我招招手,“来,我们一起玩。”
我哥周千澍,属于那种全身上下挑不出一点毛病的完美的别人家的孩子。相较于活泼到接近顽皮、总能折腾出一些过分动静的我,他安静又爱读书,很少会闯祸,再加上体质不好,一副病弱模样,总会被陈女士和其他亲戚更宠爱些,更照顾些。
但他完全没有因为这样就事事压我一头,相反,他还觉得过意不去,能让给我的都会让给我,不能让给我的,他甚至会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一个一模一样的给我。
大概也因为这样,我并没有为大家对我和他的区别对待难受过。你们没这么待见我没事,我哥疼我待见我就好了。
只不过,在还不懂事的时候,我确实也为了和周千澍争宠做过一些傻事,比如在大雨天跑出去淋成一只落汤鸡,烧到快四十度,去医院里打吊水,陈女士陪了我一整晚,醒来就劈头盖脸把我训了一通,问我怎么整天都这么让她操心,能不能学学我哥,让她省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