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时间,他总是会问“你想吃什么”“你想看什么”,导致我有点条件反射了,一时还没习惯宋恒焉开口就是问其他人的喜好。
“嗯,他胃不是很好,尽可能不要吃生冷的和辣的,还有他喜欢安静点的餐厅,不过不要包场,因为他会觉得太奢侈了。”
宋恒焉站在那里听完,拿出手机打了几行字,随后抬眼望向我,“你不走吗?”
我和他上班都是各自去的,毕竟不顺路,我也怕耽误他时间。被他这么一问,我稍感意外,“啊,我是去地铁站,你先走吧。”
“我送你去上班吧。”宋恒焉又用他那堪称楚楚可怜的目光望着我,搞得好像如果我再坚持坐地铁去上班,就成了什么十恶不赦的罪人似的。
“好吧,那,谢谢了。”
也许是看出来我之前被同事们围观时的不自在,宋恒焉很体贴地把车开到了地下车库,省去了我被围观的苦恼。
我下车的时候,恰好看见一个领导从另一部车上下来。我总不能重新开车门回到车里,只能走过去打了个招呼,回身刚想和宋恒焉道别的时候,发现他已经把车开走了。
好吧,他能送我来就很好了,可能是赶时间,来不及说再见,这也没什么。
我给周千澍发消息,告诉他宋恒焉答应了,就今晚吃,餐厅等订好了再把地址发给他。
周千澍回了个ok的表情包。
我想起宋恒焉出门前那个紧张的表情,越想越搞笑,“哥,你和恒焉有什么过节吗,他怎么看起来那么怕你。”
周千澍回了个问号,又发了一串省略号,而后言简意赅地,“我很凶。”
我笑得差点忘记摁电梯层数,“哥,你好像那种很不好惹的娘家人。”
宋恒焉那边订好了餐厅,我把地址转发给我哥,他没头没尾来了一句,“怎么发两次?”
这下轮到我发问号了,“哥,你忙到错框了吧?”
周千澍难得地撤回了消息,“工作消息太多,看走眼了。”
晚上我哥比我和宋恒焉要先到餐厅,等我和宋恒焉抵达时,他正在翻看菜单。昏黄的灯光投射到他的脸上,我有点明白陈女士那句“长相是一样,气质大不同”的经典口头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