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父亲的安排订了婚……”
魏雪梅订婚的对象看上去是个纯金的高富帅,那时候多少人夸她好命,她自己也没什么不满。可惜,是苦是甜必须尝了才知道。结婚之后魏雪梅才发现,那个表面风流的丈夫其实根本就不喜欢女人。
若只是如此那也还罢了,魏雪梅从小被忽视已经习惯,忍耐一下,日子还是可以过,比起那些不足温饱的人来说,她已经幸运很多,再者,她有自知之明,就算她回去诉苦,父母也不会为了一个只有联姻之用的女儿和好亲家交恶。
奈何日子并不是顺从忍耐就能真的过下去的,贤良淑德在面对一个恶魔的时候也并没有什么卵用。
不喜欢女人仅仅是魏雪梅那个“丈夫”的冰山一角,一步步探到了底线之后,那个人的真面目就毫不掩饰地展露了出来。
对外,那个人掩饰得非常好,即使是喜好男色这一点在人看来也无伤大雅,甚至在那些男情人眼里,那个人都是非常温柔大方的好金主。邪恶的獠牙唯独只对着魏雪梅这个笼中之鸟展露,因为那个人确定,这只金丝雀不可能逃离樊笼,已经被他牢牢地攥在手心,可以尽情施为。
“都说疯子和天才只有一线之隔,就那个人看来,这个说法或许是对的,他的确非常聪明,还很有创意。”魏雪梅回忆着,唇边甚至带上了微微的笑意,仿佛那些可怕的经历是些什么很有趣的事情。
“那个人喜欢看人痛苦,但他很有分寸,不会真的让事情不可挽回,在这一点上我就比不上他。”魏雪梅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很诚恳,是真的在夸奖,“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带我出去玩,他在山里有座小别墅,那地方很美,别墅不远就是个小水潭,周围都是山,有时候还能听到狼叫。那是他最喜欢的游乐场。”
“他很聪明,有好几个学位,对人体很了解,也很会用药,做医生都可以。他知道玩上吊游戏的时候我的极限是能挺到几秒,也知道玩浴缸自杀游戏的时候,我的血放出多少最恰好,对了,他还知道割哪里的血管效果好还不容易被发现。那个人还喜欢动物,还希望我也喜欢。有时候会把我关在玻璃柜子里,然后放个一堆蛇或者老鼠进来,要么就把我和狼啊,野狗什么的关在屋子里,听我高兴的尖叫,他就会很开心。要是我玩的浑身是血或者被咬掉几块肉,他就更开心了。”
金老大和蓝翼都不得不佩服这个女人居然能用这么冷静的口吻陈述那些让人听了就毛骨悚然胃里不舒服的过往。
他们都很确定这个女人的确没有发疯,是真的冷静。
看到二人的表情,魏雪梅的笑容中多了几分自得,“很奇怪吧,我居然没有疯,连我自己都觉得很奇怪。第一次他几乎要掐死我的时候我很怕,我记得很清楚,那个人的眼睛,我看见那个人眼睛里自己在痛苦的垂死挣扎,可是那个人却笑得那么开心。那个时候我真的很怕,怕到当晚就疯狂地跑回家,想求救。他根本没有阻拦,因为他比我更早清楚,其实根本没有人会救我。”
“我被掐的太厉害,根本就说不出话来,父亲母亲看着我脖子上的伤,居然代替我打电话过去向亲家道歉,说没教好我,然后第二天亲自押着我,亲手把我交给那个地狱里的魔鬼,让我好好听话,别动不动就闹回娘家。还让我不要去打扰当时人在国外念书的弟弟。
可我太怕了,几乎能想到的人我都求救了,打电话,短信,写信,甚至报警。
我做什么,那个人都只是看着,看着我像只虫子一样的挣扎。
然后我发现,我做的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不过是把自己的难堪散播的人尽皆知,把自己变成一个笑话而已。风光的人还是风光,痛苦依旧是个无底深渊。
清醒之后很多东西就都看得清了,后来我才知道,那个人不喜欢女人这件事情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