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2 / 2)

项远做他喜欢吃的菜应该属于尺度范围内吧?

他想着今天项远买了牛肉,不知道想怎么做,便动了动脑子,带了点自已都不易察觉的撒娇语气:“晚上做小炒牛肉吧?”

项远听出他话语间不同于平时的那点任性,其实心里很受用,觉得至少时誉对自已不是客客气气的,但一想自已今天买的是牛腩和筋头巴脑的,就有些紧张地开口道:“啊,那要不我们回去再买点牛里脊?”

时誉的脸上只剩下迷茫。他大概知道像是牛肉猪肉有许多不同的部位,但却不知道具体有什么差别,顶多对肋眼、上脑这些熟悉些。

餐厅会在菜单上注明这些部位,什么雪花上脑切片、肋眼牛排之类的,但不会把什么“茭白炒肉丝”写成“茭白炒猪里脊肉丝”。

里脊他听过,却无法和任何部位、任何一种口感的肉联系起来。

见他有些迷茫的样子,项远连忙解释:“我今天买的是牛腩和牛筋,是准备炖煮的,和咖喱或者土豆一起煮到软烂最好吃;小炒牛肉就要嫩嫩的,切片炒熟就能吃,所以要里脊之类的部位比较好。”

“这样啊,那算了吧,”反正时誉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便不太在意地摆摆手,“下次有机会再吃。”

他犹豫了下,觉得最好再深入聊一聊,便接着话题继续道:“你是怎么学的做饭啊?”

项远很明显地怔了一下,才回答:“看看食谱、还有那些美食博主发的视频,自已摸索着就会了。”

啊?时誉倒是吃惊了一下,他还以为是项远的爸爸妈妈教他的。所以他颇有些感兴趣地继续问:“自学成才啊,好厉害!要不你教我做饭?有时候自已在家里不想点外卖了教我怎么煮鸡蛋煮面条也行。”

这话倒是真发自内心的,总不能家里一堆食材放着,也不让阿姨来做饭,就等每周五晚上项远来才动吧?

项远大概是感觉到了,时誉现在就是常住在这间房子里,不知道是不是每天,但反正不像他一样,大部分时间住学校宿舍。

他不觉得时誉笨,学不会做饭,只是一想到那双手要像他一样干活儿就觉得不太乐意。

可是原著里写过,就算是出国了,因为时誉虽然挑剔却并不是很热衷吃饭这件事,所以他也只会做个三明治、拌个沙拉,连偶尔煮碗面都要么太烂要么夹生,想吃点好的得浪费时间去外面找,所以留学几年瘦了不少,直到回国才被替身受的厨艺给喂了回来。

所以放任他一个人住,除开点外卖或者出去吃,他没别的选择,好歹这还是在国内,无论外食还是外卖都很方便。

但不管怎么说,外面做的肯定不如自已做的熨帖。其实时誉可以让阿姨来做饭,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好像很抗拒第三个人出现在这间房子里。

项远深吸一口气,很想提一个并不现实的建议,犹豫了一下,他还是说出来了:“要不我也搬出来住吧,每天给你做早餐和晚餐,中午实在是没有办法。”

他本来就还在读书呢,自已之前野路子学来的东西虽然有用,但也不想落下正规课程的进度,所以至今没逃过课;而且工作室那边也需要他每天都过去,尤其是马上第二款游戏要开始准备了,策划案他都还没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