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之下,时誉依旧像在住酒店似的。大概因为,于他而言,哪里都不像一个家,住在哪儿都像住酒店吧?
如果项远没和他合租,他大概是意识不到这些差别的。
时誉现在对这间房子的观感变了许多,甚至有些不想让旁人过来他已经开始把自已前十几年没有的、对“家”这个字的感情倾注了进来,只是自已还不太好意思承认。
所以帮忙搬东西的人只是把那些物品全都搬到了房门口,时誉没有像往常一样,少爷脾气发作找人来收拾,而是自已试图整理好。
这很不容易:他就没干过活儿。他只知道东西用完要么扔掉要么放在原处,却不知道如何收拾。
笔记本电脑随手丢在游戏室里,衣服他折不好,别说像阿姨收拾的那样叠得方方正正了,就连平整成型都做不到,于是他便把自已的衣服都挂在衣架上,好在衣帽间够大,他来上京也没另外带衣服,都是刚买的,所以没多少,能装下。鞋子装在鞋盒里,摞起来倒是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