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官职。
陆大哥陆二哥决定经商,陆言想要考取功名,至于陆时,嗯……目前是无业游民。
“他”从小就懒散别人学习他睡觉,别人睡觉他也睡觉,是四人中最常被忽略的孩子。
日常就是四处闲逛,溜街逗鸟。
总结:一条咸鱼。
陆时表示:888,你可真是太了解我了,这就是他本人。
陆时对此满意地不得了,继续保持人设,虽然压根不用伪装。
眼看快到书斋门口了,身旁的陆言突然停住了脚步。
“嗯?怎么不走了?”陆时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就看见一身着月牙白色衣服的男子,嗯?
哦。他懂了。
陆时拍拍陆言肩膀,打开自已的荷包,拿了些银子给他,“咳,你跟你……朋友好好逛,我去别处溜达溜达,中午在祥福酒楼见。”
“嗯。”陆言接过钱点点头,飞快往那边看了眼。
陆时非常有眼力见的离开了。
陆时完成任务的守则之一:绝不做电灯泡。
他成了个街溜子,四处晃悠,顺便乐于助人地帮了卖炊饼的大娘挑担子走了段路,然后收获了一个热乎乎的烧饼。
很惬意,如果没有遇到发疯的马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