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会不会撞到索命的厉鬼,单就在深山里穿梭足够他们喝一壶。
深山地带有野兽,人类虽然进化得比动物好,但是在手无寸铁的野外,人类基本跑不过野兽。
这几座山皆属于未开化的野山,里面什么都有,不管是豺狼虎豹大狗熊,还是蛇虫鼠蚁小蜘蛛,都不好惹。地形错综复杂,稍不注意就会迷路丧命。
就连落溪村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也没几个敢独自上山,若非林浅芊有女主光环保护,早就被嗅到味道的野兽吃掉了。
三人借着朦胧的月光在危机四伏的深山里前行,没走多远,山脚原本安静的村庄变得喧嚣起来,每家每户一盏接一盏地亮灯,看来他们逃跑的行踪暴露了。
林浅芊看着山脚下密密麻麻的移动火把,胆战心惊。
以为逃出房子就逃出去了?不,整个村子都是互帮互助的,全村人现在都在寻找她们的踪迹,一伙人沿着水泥路去追,另一伙人抄起家伙事儿,成群结队往她们所在的大山赶来。
密集的火把在黑暗里格外刺目,林浅芊倒吸一口凉气,那些点点火光仿佛化作催命符般紧紧黏在她身后,一旦被发现,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思及此,她加快了步伐。
平日里他们的三餐都没落下,有足够的精力和力气在夜里狂奔,但巧玲没那么好运,每天吃的是猪食,营养跟不上,渐渐的因为体力不支,崴了脚,摔倒在地大口大口喘息。
林浅芊焦急蹲下查看闺蜜的伤势,脚踝崴得厉害,又高又肿,碰一下都痛,搞不好伤到了骨头,巧玲必须停下来休息,继续走路只会加重伤势,偏偏山脚那些火把催命似的往上赶。
此时如果停下来歇息,用不了多久便会被村民们抓到,那她之前所做的一切将付之东流。
巧玲瘦弱的身体因为恐惧而剧烈颤抖,冷汗大颗大颗往外冒,脑袋在关键时候十分冷静,她当下做出决定:“不用管我,你们快走。”
“不行。”
林浅芊想也不想拒绝了,时间紧迫,没有多余的精力让她思考最佳解决方案,咬咬牙,拉过闺蜜的胳膊搭在自已肩膀上,打算托着闺蜜继续逃跑,知道结局的宋玉辞默不作声,默默伸手帮忙搀扶。
在未开化的深山老林里摸黑行走,三人身上或多或少挂了彩,衣服被枯树枝划破几条口子,脸蛋脏兮兮的。
带着伤者,三人移动速度肉眼可见慢下来,身后的火把越来越多穷追不舍,再以龟速前行,恐怕一个人都跑不掉。
巧玲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让两人搀扶着坐在石头上休息片刻,她转头望向山脚,点点火光倒映在她的瞳孔里,苍白憔悴的脸颊流露一丝诀别。
“芊芊,你们走吧,不用管我,其实那日在柴房,我本该死去的,是你让人送来膏药,我才多苟活了些时日。”
“不用管我,你们赶紧离开这里,离开这个吃人的村庄,离开这个鬼地方,记住不要回头,不要回头。”
脚踝疼痛难忍,一步也走不得,看来天意如此,她眼神逐渐绝望,整个人散发着生离死别的悲伤。
没人知道,那段时间她遭受了怎样的折磨和虐待,怎样在变态老头手下苟延残喘。
落溪村就像一潭湖水,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水下暗流涌动。
她不再是曾经娇生惯养的小公主了,而是像条哈巴狗一样丢弃尊严乞求食物。向一个人贩子乞求食物。多么可笑。
林浅芊和巧玲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知音,几十年的友情怎么轻易抛弃。感受到巧玲从内而外的绝望无助,她双手捧着对方的脸颊,一字一句地说:“我不会丢下你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