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把天与当成亲弟弟期待的。
所以,在明白自己对林惊墨产生了不该有的想法后,他选择了暂时离开东港,他需要距离让自己清醒一点,东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到处都是这个人。
跨越半个地球,情况也没能好多少。
虞晚叫他的名字,他却第一时间看到她旁边的女孩子。
一万三千公里,东港到纽约,他第一次感觉这距离不够远。
那一瞬,他的胸腔内宛如南极洲内被亘古冰封的海港,忽然灌入了一整个夏天的赤道暖风。所有的寒冷和荒芜都分崩离析,一种久违而又熟悉的悸动,海平面露出来,暗礁露出来,再无法封存。
……
“来这里出差?”
程耀司还没吃饭,三人一起进了餐厅,虞晚随口问道。
“整理点东西。”
确实是需要整理点东西。
身穿燕尾服的服务员将他们领到靠窗的位置,林惊墨一脱外面的白色羽绒服,露出黑色的毛衣,带小猪佩奇的那种。这件衣服是品牌方送的联名款,穿着很舒服,林惊墨把它带了来,也不觉得有什么,可对面的程耀司盯着她胸前的佩奇多看了两眼,好似饶有兴致的样子,叫她感到微微的别扭,暗暗瞪了他一下。
虞晚低着头整理项链,没看见这边两人无声的眼神互动,“那你过年回不回去呀,什么时候回去说一声,我看能不能蹭你的飞机。”
“不一定,怎么,你们要在这过年?”程耀司也脱了大衣交给旁边的服务员。
纽约冬天很冷,他今天穿了一件驼色高领毛衣,大部分男人因为脖子粗又短都穿不好高领,但在他身上一点也不,这个颜色被他穿得优雅又贵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