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疯了,也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疯。
义父看着杀手榜最新的资讯,笑得前仰后合。
这一年他已经三十二岁了。
作为一个相思门的杀手,这个年纪着实已经有些老了。
因为不怎么接任务了,义父逐渐退出了杀手榜。
我们两个在相思门的地位,基本靠我维持着。
可那时候我也已经厌烦了
五岁入门,八岁出任务,这十一年里,我每天在罪孽里挣扎。
我杀了太多的人,男女老少都有。
纵然他们无一不是恶贯满盈,罪该万死之人,可是我又不是什么正义使者、法律准绳,我杀人也不是为了弘扬道义。
我就是为了杀戮的快感,为了丰厚的报酬。
我不杀无辜之人,也不过是给自已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让自已显得没那么烂罢了。
我杀过年龄最小的孩子,只有八岁,和我第一次接任务的年龄一样大。
那个孩子是某尚书府的庶子,为了争宠将自已年仅四岁的嫡亲弟弟丢进了荷花池活活淹死。
然而那位大人宠妾灭妻,正室夫人无法给幼子报仇,寻到了我这里。
那一年我十岁,我接了这个单子。
因为对方还是个孩子,我罕见的大发慈悲,只是以牙还牙那八岁的小胖子被我丢进荷塘淹死了。
不过他死后,我将他做成了人油蜡烛,点在了他姨娘的床前。
那姨娘看到后当场疯了。
彼时我在杀戮中获得了难以名状的快感,比我和门中教房中术的师傅探讨技艺时都快乐。
可是这些年,杀人太多,无论怎么变换方式,不过是血腥罢了,血对我的刺激,渐渐消失了
我对杀戮再也提不起兴趣。
我找到门主,接下了这个成功后必将会留下千古骂名,失败必然死无葬身之地的任务。
条件是,这个单子完成后,他允许我和义父脱离相思门,做两个普通人,隐姓埋名的活着。
门主同意了。
第52章 番外:前尘往事(三)
按照我收集的资料,九霖九明霁人如其名,霁月清风,皎如云间月。
听说,这位少将军最是耿直中正,怜苦惜贫。
而且他精通兵法,武艺高强。
如果不出意外,将来他必然是大晋的万里长城。
收集完这些资料,我犹豫过。
杀了他,我毁掉的可能是大晋半壁江山的安稳,这是我无论做多少功德都弥补不了的。
更何况,我杀人如麻,还不做功德。
可是我又安慰自已,他才是个十四岁的孩子,还没有崭露头角,也不是国之柱石。
我现在杀了他,朝廷还来得及补救。
用他一条命,换我和义父两人半生自由,也算他死得其所。
救一国和救一人,都是救嘛。
我烧掉了收集来的资料,扮成乞儿,出现在柱国军去往北疆驻守的必经之路上。
这是我第二次用我自已的脸去出任务
不出意外的话,这将是我最后一次用这张脸了。
从此以后,我会毁掉这张流着恶之血、罪孽深重的脸,戴着人皮面具过一辈子。
其实我自已的脸很好看。
可是我讨厌这张脸,看到这张脸,我就会想到那个恶心的男人,想到死在他身下的冤魂。
如果不是门中看的紧,我可能早就把自已的脸划花了。
不过幸好我还没来得及动手,这张脸还有点儿用处
按照我收集到的资料,九明霁自负英俊,对容貌要求甚高,长得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