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是一片橙色的灯光。

他哭喘了几声,浑身都酥酥麻麻的,像是刚刚被人碾过一样。是在偷偷抹掉眼泪后,甘云才发现床边还坐着另一个人。

男人戴着一副细框眼镜,苍白的皮肤和修长的身体都和荆盛完全相反,他两只手交叠在膝盖上,一直在专注地看着甘云。

男人,也就是阚晁,他举止优雅,像是生活在上个世纪才有的贵族,一双凌厉的丹凤眼,看人的时候不怒自威。

阚晁是一个极具戏剧化的天才,他虽然没有任何家世,却凭着自己当上了星元年后医学上唯一的领头羊,当然,如果这头领头羊没有犯下滔天大罪的话。

比起在手术台上救人,阚晁更为喜欢解剖尸体,尤其是分解肌理和人皮。

他患有皮肤饥渴症,这种精神病说大可大,说小可小,只要阚晁能克制住自己,或没有遇见让自己喜欢的人,那就是个可有可无的疾病。

可偏偏,让阚晁感兴趣的人太多,而他自己也极为自负,比起把那些人占有,他更喜欢将他们都杀了,然后剖开尸体,将喜欢的人皮割下来做成精致的娃娃。

在犯下了十几起人皮剥杀案后,阚晁的皮肤饥渴症像是进化了一样,最初的目的已经无法满足他,剥下的皮也是,从能解渴几天到几秒,最后了无兴趣。

阚晁是自首的,介于他高超的医术和对许多达官贵人做出的贡献,联邦最终决定将这件事瞒下来,把阚晁送到了M14号星球监狱,这样也直接避免了阚晁接触陌生人从而对其产生兴趣。

这个怪诞的世界,早已不在乎所谓的“公平”,在他们眼里天资远大于一切。

阚晁,可是能起死肉活白骨的存在。

在荆盛找上门来时,阚晁正在度过又一个无聊的上午,他像是对世界失去了欲望,整个人死气沉沉地摸着自己的颈动脉,数着自己逐渐变慢的心跳。

他原本是不想理会荆盛的,但荆盛砸门的声音太大,吵得他耳膜发震,提醒他如果再不去开门,一会这监狱特殊制造的门一定会被荆盛砸碎,然后让荆盛闯进来的。

所以他只能放下手,冰冷而迟缓地走到门口,像个僵尸一样打开门。

荆盛一看到阚晁就开口了:“阚晁,我不计较你上次坑我的事,你现在帮我个忙,只要一会的功夫!”

阚晁也非常果断地拒绝了,他并不怕荆盛那一身的腱子肉,毕竟他右手上贴着手腕的手术刀也不是吃素的。

这很让人吃惊,因为被这样了明地拒绝后荆盛仍没有放弃,甚至没有任何生气的征兆,他继续好声好气地让阚晁帮他忙,表明可以满足阚晁一个任何要求。